早些时候在云南,我爸的同事儿子被厂里的家属区拐走。
我小时候听大人讲过这件事,具体是什么年份,已经忘记了。
过了几年,这个同事到内蒙去出差,街上有个乞丐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话,紧紧抱住他的腿。
”他仔细看了一下,才知道那是自己儿子的。
孩子丧失了舌头与双手,他后来带回了孩子,至于后来的生活我不清楚。
那个时候,大人只是叹息了一下,互相提醒要对孩子好一点,并没有如我现在那般生气。
人是否只有有了自己的孩子,才真正懂得这种事情有多残酷。
之前听到这样的事情,更多的感觉是可怕的,等到自己做了爸爸之后,想到孩子被拐走,又被残疾乞讨,心里就难以平静下来。
因此我才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恨不得把拐子一刀两断。
这并非是理性的判断,但是那一瞬间的愤怒是真实存在的。
我也看到过一个拐走去采生,成了残疾的乞丐。
孩子母亲在经过天桥的时候认出来了他,但没有将他带回来。
因为她之后又有了一个女儿。
这个事情和我们在一起,听起来特别难受,也的确让我不知道。
一个妈妈为什么认出了自己孩子,却不让他回来。
我不能为她解释,也无权为她轻易地下定论。
或许她不愿意再面对残疾孩子,也不想让这孩子时刻提醒她曾经的人生经历。
忍受一时的痛苦,换取一生的轻松,这样的选择很寒冷,但是人在某种情况下,不一定能以旁观者所想象的生活方式。
理解了她也许有她的困难,但不代表我接受了这个结局。
看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我个人赞成人贩子被判死缓。
有人说,重刑不一定能解决拐卖问题,短期内可能会使被拐的孩子损失更多,甚至死亡,这个词很难说清楚。
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还是觉得这很有利于抑制拐卖。
道理很简单,比如说国家要求贩卖的毒品在几克以下才可以判处死刑,严重的犯罪没有得到足够的惩罚,作恶者就可能将别人人生当作可计算成本的。
我赞成的不是以刑罚代替所有的问题,也不是认为判处死刑就可以消除孩子的伤害。
孩子带走的时候,家庭可能会撕开一个再也无法合拢的缝隙。
只是对于这种将孩子当作货物、将残疾当作乞讨的行为,我不能说普通的惩罚就足够了。
希望有一天能看见一个没拐卖过的太平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