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份文件,该文件是关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文件名称为《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编号为京政办发〔2015〕8号。这份文件下发给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委办局以及市属事业单位,要求相关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地加以落实。文件之中提及,公办养老机构是北京养老服务体系当中关键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么多年来,它们在为老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照料失能失智老人、带头开展养老服务示范等方面,出了不少力。可现在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状况。比如功能定位不清晰,管理方式不完美,服务内容太单一,资源分配和使用不均衡。所以需要深化改革,理顺运行机制。如此一来公办养老机构的功能就更加明确,资源使用更有效率,能够更好地肩负起基础养老服务的责任,还能够带动整个养老服务行业质量的提升。这也是落实国家和北京养老服务政策的具体举措,像《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有国务院和北京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接下来继续唠一唠改革的总体要求。首先要紧紧跟伴随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前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顺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来,把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的养老需求当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国家和北京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要求,调整管理体制,优化运营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丰富服务内容,让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第一个坚持是底线思维,保障基本需求。要重点关注这些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经济困难独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老人,还有为社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老人。要给他们提供支持、照顾、救助等服务,政府要肩负起兜底保障的责任。
第二个需要坚持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的模式。首先要将家里以及社区的养老服务做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建设更多的项目,并且更多地支持培养专业的人才。公办的养老机构应当发挥带头的作用,为家里以及社区的养老提供指导和协助。
慢慢形成“居家作为基础、社区作为依托、机构作为补充”的格局。功能需要齐全,规模应当恰当,城乡都能够覆盖。第三是坚持资源的整合,从而提高效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其中来。让社会资本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运营,提供多样、有差异、有品牌的服务,以此提升质量和效率。已有的公办养老机构可以寻找社会力量进行合作运营;新建的机构原则上采用承包、委托管理或者合资合作的方式,让社会力量来进行管理。还有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稳步地进行推进。
要进行长远的规划也得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既要满足改革的普遍要求又要考虑不同地区的具体状况,突出重点打造特色,分情况推进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起功能清晰、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监管有力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体系。到那时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会更加明显,养老资源的分配会更加均衡,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支撑作用会更为突出。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得以提升、服务质量更佳、功能范围得以扩大,能够满足更多老人的需求。行业标准会更加规范,能够培育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机构和知名品牌。市场机制会更加完善——除了承担兜底任务并获取政府补助的公办机构之外,其他公办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可以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再谈谈改革主要任务里的运营模式分类。公办养老机构有三种运营形式:公办公营即政府拥有机构的所有权并自行进行运营管理;公办民营政府通过合同、委托或者合营的方式将在用的自有产权机构的运营权交给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新建或者未投入使用的机构的运营权也移交给社会力量;民办民营民办养老机构由企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自主进行运营。县区级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范围包含荣誉院,先确保核心功能服务的实现再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服务的接受范围,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接收本市户籍的两类老人:第一类是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又分为三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撰写这篇文章就是用大家能够听得懂的话语把改革政策的核心内容说清楚,就像跟身边的人聊天一样,不刻意进行煽情也不摆出严肃的面孔,让大家清楚改革要做什么以及能够带来什么 。
养老和每一个人的关联是存在的。需要把政策讲解得更为清晰明白些,这样更多的人能够理解并且能够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