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我以为女儿活着。
惊天骗局我还以为,杀人案根本就没有,原来这几个人是联合其他国家司法部门的一起电诈。
结果,所谓的惊天骗局,只是说,她还有一儿子。
看到此处,事情有些让人不知所措。
如果仅仅是想说她还有个儿子,为什么要“骗局”那么重。
“骗局”并非是指女儿活着,也并不是指这起杀人案本身就不存在,它到底在说什么。
难道因为她不仅仅只有个女儿,那么女儿遇害的这件事就应该换一种观点吗。
难道她生下儿子后,女儿死亡就不应该同情了吗?
这件事情的逻辑实际上并不繁杂。
女儿遇害是一件事情。
她还是否有儿子,那是另外一件事情。
将这两件事情放置在一起,不能改变她已经遇害的事实,同时也不能将对于一个失去了孩子的妈妈的同情,以性别重新进行计算。
但现在的表述,却将“她还有一个儿子”当成了一个可以推翻之前判断的大骗局。
所以很难让人继续问,这样的说法到底想表达些什么。
我想说,一个女孩的妈妈,女孩死了,才可怜吗?
我想说如果一个妈妈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话,那么死了女儿之后,由于她还有孩子,别人的同情可以少一些,甚至没有。
假如是前面一种意思的话,那么,骗局这个词就用的莫名其妙了。
如果是第一种意思的话,问题更直接。
为什么要有儿子,会影响到女儿的遇害是否应该同情。
为何一个家庭中还存在另外一个孩子就能把另外的一个儿童遭受的伤害也从悲剧中拿掉。

说到底这不是在谈论她是否有儿子,是在讨论在看待一个妈妈失去孩子的时候,是否需要先检查一下她有没有其他孩子。
这就像给同情设定条件。
仅有一个女孩,女孩遇害,可怜。
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被杀了,因为她还有一儿子,所以这份可怜要打折了。
如果还有其他亲人,是否也可继续打折。
这既不是认真地面对着一个孩子的死亡,也不是真正地去面对一个个家庭的苦难。
它只不过是把还有儿子当作一个反转的点,似乎只要补上了这条信息,前面判断全部失效。
但是这个反转没有解释出骗局在哪。
女儿并没有因此而活着,而杀人案也并未因此成为不存在的事实。
这几个人也并未因此被证实是在联合其他国家的司法部门进行电诈。
如果这些核心的问题没有改变的话,所谓惊天的骗局,究竟惊天在什么地方。
结果归根结底还是她有儿子。
所以我就只能理解为:如果她仅有一个女孩,女孩死了,值得可怜;如果她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死了,那就不值得怜悯。
如果这是想表达意思的话,那么并非是揭穿了一个骗局,而是将一个非常简洁的偏见说得非常绕。
但问题是孩子之间并不是替代的关系。
女儿被杀,不会由于她还有孩子,而变成一件无法被同情的。
一个人丧失女儿,也并不会因家里有儿子,而不再是丧失孩子。
这件事情没必要绕很大的弯路,更不应该用“惊天的骗局”这样的说法来造成反转。
你讲骗局,我以为女儿活着。
你说是惊天的骗局,我觉得杀人案根本就没有。
结果只说她还有儿子。
这究竟是揭露骗局还是告诉大家有儿子的不应该为遇害女儿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