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之后没有正式地分配遗产,只是生前口头上说过,遗产留给其中的一个孩子,其他的子女能否继承,关键不在家里人是否记得这句话,而在这句话是否能够成为法律上的有效口头遗嘱
如果仅仅是平时聊天的随口一说,没留下书面的遗嘱,也没有符合要求的见证,这种表达一般不具备遗嘱法的效力。
口头遗嘱非说出口即可,其生效条件较为严格,需在情况紧急,危急时订立,并且需有两个相关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方可有效。
而且,危急情形一旦发生,如果当事人有资格订立书面的遗嘱,或者采用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遗嘱的话,之前口头的遗嘱是无效的。
因此,父母去世后,如果遗产未正式分配,其他继承人没有明确地放弃遗产,依照法律规定,就是默认接受了该遗产。
没有有效的遗嘱情况下,父母所留下的遗产是由全体法定的继承人共同承担的,并非因为父母曾在家中说过一句话“留给某个孩子”,就自然归属于那个人。
这里最常出现的误解是,家里人将父母口头安排当作已完成遗产分配的。
从道理上讲,父母当然有自己的愿望,子女也可能会尊重这种愿望。
但是从法律上讲,意愿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有相应的形式与条件,不能仅凭一个孩子的回答,也不能仅仅是一句日常的聊天话。
如果所有的继承人都能协商一致的话,事情就会简单些。
大家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继承,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根据共同意见,将遗产留给一个继承人,其他继承人不予继承。
这两种方式的处理方法,核心是让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并且将这个一致以相应的方式予以确定。
如果大家不能协商一致,情况就会更加复杂。
例如有人要这份遗产,另一个人也要争取,大家对于各自应当得到的份额意见各异,最后无法达成共识,此时任何一位继承人都可向法院起诉,将其他继承人诉至法院。
法院将对相关事宜进行审理以及查明后作出判决;
待判决作出后,再依法院判决书进行分割、取得遗产。
归根结底,父母口头上说留下遗产给一个孩子,并不代表其他的子女失去继承权。
只要无有效遗嘱,也无其他继承人确定放弃,其他子女一般仍可依法参加继承。
这种事看上去是家务事,真正做起来却同时牵涉到亲情和法律,仅凭谁记得得更清楚,谁说得更像,无法替代有效的遗嘱与正式的继承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