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问题,看一下就知道答案了,没有必要想得过于复杂。
真正要分清楚的是,夫妻共有财产与丈夫个人财产并不是同一回事。
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你的那部分,原本就不是丈夫能够随意处理的财产。
因此,丈夫即便留下遗嘱,也不能以一纸遗嘱将全部夫妻共有财产分配给别人。
这并非是遗嘱写得多么详细的问题,而是他是否有权利处理那部分财产。
他可以在遗嘱中处理的,只是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他自己的一部分。
属于你的部分,并不会因他写了遗嘱而自动成为他遗产。
因此,即便这份遗嘱自身成立,公公与小叔子也只有继承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丈夫一部分。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丈夫不可以把你的财产当作自己的遗产分配。
很多人看见遗嘱两个字,就下意识地认为写了什么就能留下什么,其实中间有一个前提,就是遗嘱要合法。
遗嘱的成立第一要义,并非写得多偏向于谁,也并非写财产多清楚,而是内容自身需要合法。

在没有特别情况的时候,丈夫的遗产是不可能超越法定配偶的,也就是你和亲生子女的第一继承人的。
两个身份在那里,不会因丈夫在遗嘱中写了公公与小叔子名字而消失。
因此,遗嘱即便成立,并不意味着公公与小叔子可以在你与亲生子女前继承丈夫遗产。
这里还是要单独说一下孩子的情况,因为孩子是否能妥善处置遗产并不代表孩子有无继承人身份。
即使儿子由于智力方面的缺陷,不能及时处理属于自己的遗产,也只是处理与保管方面的问题。
这并不会使他丧失应有的继承地位,也不会使丈夫遗产直接绕开他。
这样的情况下,遗产应该交给你的第一个监护人来保管。
代为保管指的是由你代替孩子处理与保管相关的遗产,而不是将孩子的继承权转变为公公或小叔子财产。
因此,整个事情可以分为两层来看,第一层是你夫妻共有财产中哪些是你的,第二层才是你丈夫的那部分遗产怎么继承。
前一层没分清楚,后面直接用遗嘱来说事,结论容易跑偏了。
归根结底,丈夫有权处理的范围不应超出属于他的那一部分财产,遗嘱也不应超越法定配偶与亲生子女两个第一代继承人。
公公与小叔子能否继承,首先是看遗产是否属于谁,其次是看遗嘱合法不合法,而非仅看遗嘱上写的是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