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再婚家庭遗产问题,真正容易混淆的地方,往往并不是怎么分,而是什么才是遗产。
若老人未留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老人名下个人财产,一般由父母、全部子女及配偶平均承担。
这里的重点,并非仅仅看老人的名下登记了些什么,也不能将再婚妻子个人的财产一并计入其中。
首先要弄清楚遗产的范围。
老人和第一任妻子共有的财产中有一半是遗产。
再婚后,老人和第二任妻子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也是遗产。
而第二任妻子个人财产,则不是老人遗产。
这几个部分如果没拆开,以后谈继承份额,很容易一开始算错。
因此,第二任妻子对待这类事情,不能只看遗产如何分配。
更要先说明哪些财产是自己的个人所有,哪些仅仅是老人个人的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共同财产首先分给第二任妻子,剩下的属于老人的一部分,才算进入遗产。
这样的顺序看似不复杂,但常常是争议最大的地方。
进入继承程序后,一般为所有继承人均分。
但是平均分配不代表任何时候都只能拿到相同的份额。
如果第二个妻子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增加财产。
注意,这里可以主张,并非只要提出就自动多分,相关的事实和证据还是要说清楚的。
第二个妻子要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一步就是尽可能地收集证据,证明有关的财产是自己婚前个人的财产。
同时,也要确定自己和老人是否签订过婚内的财产协议或其他的协议。
如果签署了,需要进一步确定协议的具体约定是什么,婚内财产归属的情况。
这些内容直接影响到遗产范围,也影响到以后继承权的争夺。
归根结底,再婚家庭遗产的分配,不能用一句平均的分配来形容。
老人是否有遗嘱,父母与子女是否有财产,财产是何时形成的,是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都会影响到具体的处理。
其中一个环节没弄清楚,第二任妻子可能将本来属于她的财产误认为是遗产,或在争取继承权时缺乏依据。
这样的事情最忌讳用感觉来解决,也不可以只听家里人说一套。
遗产范围确定与继承份额争取较为复杂,建议咨询有关专业婚姻家事的律师。
先核对财产性质,协议情况,赡养义务以及继承人范围,才能尽可能保障第二任妻子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