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年轻人的离去,回头看不是没有征兆,只是当时没人把这个征兆放在心上。
男同学,做销售的,离开的时候29岁。
他回到家中,中午喝了一杯喜酒,喝的是白酒,晚上又去一次,说朋友聚会,喝洋酒,夜宵还有一次,白酒加啤酒,一直喝到了深夜。
具体喝多少没有人知道,反正很多。
在农村,他骑摩托车回家,路上摔倒了。
聚会的,喜宴的,夜宵的朋友,都要赔钱,加起来有30多万。
一条命,三场酒, 30多万,最后留下的孤儿寡母,女儿才10个月。
这个故事中,很多人并不是真的要害谁,甚至每一次酒都可以解释为推不开的应酬,朋友情分或回家的热闹。
但是人一喝多了,判断力与反应都会改变,骑摩托车回家这件事情,风险不会因大家关系好而消失。
更加麻烦的是,出事后,原本看上去只是吃饭的人,也可能被卷入赔偿中。
另一位女同学,小学四年级死,尿毒症。
那时候在上劳动课,大家都要清理学校的杂草,她告诉老师肚子疼,脸色煞白,冷汗直流,嘴唇没有血色。

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那时候我就在她身边,是她叫我去叫老师。
女老师觉得她是在撒谎,只是不愿意干活,强行不让她走,之后又干了一个小时左右,她晕倒在了杂草丛里。
这时,女老师才发现不对,随后叫县里救护车将她送走。
再次听到消息的时候,她已离开了。
另一个男同事,离职时27岁。
他是心梗或脑梗,我记不清了,前天还发信息称要来开会,第二天人就消失了。
他有一个刚出生不到两个月儿子。
这几件事情放在一起,最难受的不是一句话“谁想到”,而是每一个节点都曾有过一个判断。
有人将喝酒后风险视为无事,有人将孩子明显异常视为偷懒,也有人认为前一天还可以发信息,第二天不会发生事故。
人并非因懂得道理而不会犯错误,很多时候仅仅是碰到了后果。
但是一旦结果真的发生了,酒桌上的喧闹,课堂上的误解,工作中的平常一天,都会突然成为家里人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绕不开的问题。
所以,少一次侥幸,就少一个侥幸,身体有异常及时告知家人及去正规医院就诊,喝酒不要自行骑车。
这并不是说这就能挡住所有的意外,只是不要把本来可以好好对待的信号再随意推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