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妻子难产离世,悲痛、不舍,这些反应都是正常的,谁也无法要求一个刚刚丧亲的人马上平静下来。
但是人活着,生活还是要继续的,这句话不是让他赶快忘掉妻子,也不是说一句“想开一点”堵住他的痛,而是承认一个很难接受的现实,悲伤与不舍不能改变人已离世的结果,活着的人还是要带着这种思念去接住后面的生活。
医学到了这个程度,难产致使产妇死亡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是这一比例应该是越来越下降,越来越少的。
遗憾的是,他的妻子成为了少数比例里的一个。
这件事情不能仅仅局限于“运气不佳”或“难产本身就有风险”,真正要先弄明白的是她为何会因为难产而离世。
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之前是否做过孕检,孕检是否反映出风险,检查结果是否被认真解释,医生是否说明更适宜顺产或剖腹产,这些都不能靠猜测。
如果做过孕检,结果如何,医护人员是否提示过可能发生的危险,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前后的时间以及处理是否相互衔接,都应该一一查明。
有人会认为,既然已经出现这样的结果,再去追究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我觉得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是不能被一句话“难产”轻易地带过。

难产是一种结果,并不代表所有的原因都已经被解释清楚,也不代表任何处理都是天然的。
当然,也不能因最后出现严重后果而反过来认为医院或医生必然有责任,这也需要事实,病历以及专业判断支持。
因此,家属需要做的是不是听谁随便说一说,也不是被一个“这是个小概率的事件”忽悠过去,而是把相关的情况完全了解清楚,必要的时候去正规医院进行面诊咨询,并且通过适当的途径去核实事实以及争取应当的权益。
这里面的两个方向不可以混在一起,一方面是对妻子感情和哀悼,另一方面则是对事情的调查与权益的争取。
查明原因,并不意味着不尊重逝者,争取权益,也并不代表将妻子的离世当作一场冰冷的算计。
反之,只有弄清楚了事实,才有可能为这件事作一个比较清晰的交代。
可以争取的,努力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可以确定的,尽量确定,不要让疑问一直在那里。
等到该查的查了,该处理的处了,这件事情才有可能画上句号。
句号不是将妻子从记忆中抹去,也不是逼迫自己马上放下,而是使这段痛苦无限地吞噬后面人生。
人能一直记住妻子,也能继续生活,重新开始不代表背叛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