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公益广告宣传语,在这件事情上看,确实不是完全应景,但是又很贴切,叫做“没有卖出就没有杀死”。
换成这句话说给拐卖儿童听也是一样的道理。
没有谁愿意花钱购买孩子,谁还会冒险拐走孩子?难道不是闲着没事做。
很多人都只看到拐孩子的骂人,而不愿意去面对另外一个问题:买孩子家庭也是这条链条中的需要。
有需求,才会有人将拐来孩子当作可交易的物品。
无孩子父母,并非完全无合法办法养一个孩子,比如到福利院去领养,或者收养没有父母的孩子
这些路不一定轻松,也不能满足每一个人的期望,但至少不应该将一个孩子失踪,一个家庭崩溃,转化为另一家庭的精神寄托。
买的孩子,基本都是亲生父母带来的。
养父母可能因此感觉舒服了,精神上有寄托,等到老了以后,也希望能有儿孙陪伴。
但是这份稳定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另外一个家庭的长久失去。
特别是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被拐走,对于亲生父母而言,并不仅仅是缺少一个陪伴他们的人而已。
他们丧失的是原本的完整家庭生活,也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希望。
我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我的孩子如果被拐走了,我应该也会疯。
这并非是一句夸大的话语,而是我难以想象我还能如何生活。
一个家庭因看管不当而发生争吵,彼此责备,本来的关系也会被拖入长期痛苦中。
家里的每个人都明白孩子已经不见了,但是不知道是否还能找回来,这种绝望并非旁观者几句话可以替代他们消化。
因为很多国人都希望孩子,孩子就是所有。
所以,只是将矛头指向人贩子,我认为还不够用。
如果购买孩子家庭无需付出代价,甚至可以因为购买到孩子获得所谓圆满的话,这个生意就难以真正地失去土地。
有人说,买了孩子的人可能只是想要个孩子而已,或者被现实逼迫到了这一步。
但是想要孩子,可以说明一个人的想法,不能为违法购买行为辩护。
养父母获得精神寄托,亲生父母可能很久以后还活在寻找与绝望中,这样的代价不能轻易承受。
更不可以因为孩子买了以后养大了,就认为前面伤害是没有的。
在此问题上,我非常支持重罚购买孩子家庭,也反对对人贩子判处死刑。
归根结底,拐卖并非一个人故意制造的恶性事件,而是在有人愿意去购买之后,才会有持续的需要。
只是惩罚卖方,却将买方视为无辜者,既说不清楚,也不能回应这些孩子与亲生父母的伤痛。
如果真要减少拐卖的话,就不能只是在孩子带走后愤怒,还要看是谁让这个买卖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