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提出这样要求的人是如何想的。
也不知他是否出身于一家大家族,有着惊人身份背景与财富才会说出这样的要点。
但不管身份多么高贵,财富多么丰厚,都不可能自动推翻妻子必须要接受什么的。
孩子病逝后,夫妻所面对的已不是普通家庭矛盾了。
妻子本来就承受着很大的痛苦,生活可能被这件事完全打乱。
在这种情况下,再要求与她离婚,就等于又将她推向了另一层的打击。
她已经没有孩子了,难道她还要离婚,失去原来的生活依托吗。
想要传宗接代的话,这个想法本身不一定是不能理解的。
想要再有一个儿子,想要留下两人爱情的结晶,也是可以理解的。
人在这样的环境中,会产生这些想法,并不稀奇。
但是问题一直都不在于他是否有这样的愿望,而是为什么要将离婚当作实现愿望所付出的代价呢。
要孩子,与必须离婚是两个不同的事情。
愿望能够被理解,并不意味着要实现它,可以将妻子痛苦放在一边。

尤其是孩子病死后,妻子并不是一个仅仅负责配合的生育者,她也是在这场变故中受伤最为深重的人。
她需要承受失去孩子所带来的痛苦,同时也需要面临丈夫提出要离婚的实际情况。这些压力可不能够被一句还想着孩子的话轻易地带过。
现实中并不只有一条道路。
可从亲戚家继承一个孩子也可从孤儿院接养一个儿童,试管婴儿可考虑。
这些方法在现实的生活中都曾经遇到过,不是完全没有选择的。
既然有了不止一种办法,为什么非要离婚。
难道是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
还是那句话,想再生育仅仅是表面的理由而已,背后还有其他的想法。
夫妻感情没有了,就应该说清楚感情问题,而不能将孩子病故后的痛苦包装成必须离婚理由。
感情还在的话,就更应该认真地面对妻子,而不是仅仅计算自己是否能够重新拥有一个孩子。
归根结底,想要个孩子是可以理解的,想改变一下生活也是能够理解。
但理解了一个人的希望,并不意味着必须牺牲掉另一个的尊严,婚姻以及生存的处境。
孩子病逝,妻子已痛不欲生,丈夫这时更应该与她一同面对,而非再用离婚来让她一个人承受。
一个新生的孩子不应该建立于妻子被抛弃的代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