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理解了再娶这件事,听起来或许有些冷,但是真正将自己置于那个环境中,很多判断就不那么复杂。
如果我的老公下班途中被车撞死了,我可以做的最大的事情,应该就是安置好他的后事,安葬好他的父母,并且给予他父母一笔很大抚恤金。
这些都是我的配偶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对共同的生活的一种安排。
但是交代之后,活着的人依然要继续生活下去,这两个问题不矛盾。
我还得把孩子带走,照顾孩子,安排孩子的后续生活。
孩子要的是一个可以陪伴他长大,处理日常事务的家庭,而不是为了离去的人,把自己以后的人生都停止的母亲。
如果以后我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愿意和我在一起生活,我选择了再结婚,并不代表我否定了以前的婚姻。
更不代表我忘了离开的人,只是那个人不能再参加我的生活,而我还活在生活中。
人容易处于旁观者的地位,要求留下来的人始终忠诚,始终守护着,始终按照某种想像中的方式生活。
但旁观者无需承担独自养育孩子的压力,也无需面对漫长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更无需为她承担孤独,照料与重建生活成本。
归根结底,要求一个活着的人放弃了自己的生活,往往只是将自己的道德幻想放在别人的头上。
很多所谓的必须坚持的事情,如果没有实质内容,只有让留下来的人受苦的方式是很虚无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父母,也有自己生活。
配偶死后,活着的一方依然是某人的子女,孩子的父母,也是一个要休息、要陪伴、要过普通生活的人。
她可以思念,可以记得,也可以在一些时候为旧事难过,但这些都不应该是她重新活着的罪魁祸首。
思念与再婚不是相互排斥的选择,前者是对过往的保留,后者是对未来的负责。
所以,如果换成我的话,我会把应该埋葬的埋葬好,把应该给父母抚恤金给到,把孩子带走,然后继续活下去。
找到合适的人,就和另外的人结婚。
这并不是是薄情,也并不是背叛,而是一个活下来的人不需要为了死去的人,坚持那些失去了实质意义的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