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真正困难的是,不仅仅是房子属于谁,而是一位婆婆如何为别人选择婚姻,在房子未拿到手的情况下,孩子是否留下。
我的观点很明确,孩子应留下来,公婆可作为自己父母行走,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决定你婚姻的生活,也不代表房子可以用来换取孩子和结婚。
房子问题自然不能说不存在,你自己也有一些权利,但是即使最终没有得到房子,孩子也要留下来,因为他是你的血脉,不应该成为房产中的赌注。
这话听起来很重,实际上说的是界限,婆婆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能够参与到家庭中去,但是不能仅仅因为房、家或者自身的态度而代替你去决定是否要继续这段婚姻
许多人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往往会首先关注房子,认为房子没有了,以后的生活就没有希望了,但是房子与孩子不是一样的东西,前者是一种生活的条件,后者却是你不能简单地割舍掉的人生关系。
你还在年轻,一切都来得及,至少不必因眼前房子的问题而认为自己未来无路可走,孩子留在身边,好好地教育他,也是一个具体生活的安排,而非空谈。
孩子养大三岁后,你依然可以过上自己的生活,这两个问题并不矛盾,做母亲并不意味着你从此丧失了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也并不表示你必须将自己一直困在一个由别人决定的婚姻中。
要是第一胎的孩子不能保全的话,不一定以后还会有生育的可能性,就算以后会有的话也未必有这样的基因,这一判断本身就有着很强烈的个人体验,但是它想要告诉你的是,眼前这孩子并非可以随意放弃,以后想办法代替的。
如果你也认为自己的孩子基因很好,那么你可以肯定,他将来是一个美丽、聪慧的人,也可能是一位懂得感谢的人。这是留给孩子的选择中最简单的期望。
当然,孩子将来能做到什么样的地步,不能仅凭基因,也不能单凭一个祝福,教育必须到位,陪伴与引导也必须跟上,未来才会出色。
至于自己以后,也不用被婆婆态度提早写死,原来的结论是,留下了孩子后,你依然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将来遇见一个懂得你,有爱心,有素养的人,一起走过一辈子。
因此,房子还是可以争取的,权利还可以说清楚,婚姻还是要当事人来决定的,但是孩子不能因婆婆意志以及房子归属而轻易地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