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地,我有个同事讲的是身边的一件真事。
她老公得了宫颈癌,化疗期间,男方开始筹款。
问题是,他们家有房有车,完全没有到那个程度,也不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申请的。
两人都是公务员单位的,单位同事为了面子,多少捐了一些。
后来,筹的钱还没有花完,人就死了。
事情到此为止,已经足够令人难受了,但是后续的处理,更令人难以理解。
男方摆白事席,收礼金。
女方单位同意再发三年工资,作为补丧葬费用。
这里面的道理,大家自己想,明白都明白。
过了一段时间,男方又娶了个年轻漂亮媳妇儿。
对外的说法是,美其名曰方便照顾孩子。
我知道此事后,便不再与他喝酒。
并非说人不可以重新开始,也并非说一个失去了伴侣之后,就必须一生停留在原地。

再婚本身并不可怕,真正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是,前面的钱和安排,到底有没有将孩子的利益置于该放置的位置。
一个家庭得了重病,很多事情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堆在一起,治疗,筹款,单位待遇,丧葬安排,房子和存款,哪一个都不能光靠情绪。
特别是女性在患病期间,往往最易将注意力集中在治病上,认为一家人嘛,谁来操心都是一样的。
但现实不一定这样体面。
夫妻之间存在感情,并不代表财产的安排是天然的,也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在离开之后,会按照自己所预想的方式去照料孩子。
这话听起来有点冷,但是涉及到子女利益的时候,冷一些反而更加负责。
所以,女性同志们,如果已经做了手术之前,或病情需要长时间治疗的时候,能说清楚的尽量说明白。
子女如何照顾,财产如何安排,筹集的钱和单位的待遇如何使用,这些都不能仅仅依靠口头的承诺。
具体怎么办呢?可以找家人说清楚情况,也可以找正规的渠道咨询,不要等到事情发生之后,才发现很多事情没有安排好。
我并不是要求谁不要再婚,也不是要让自己陷入过去。
人可以怀着思念过日子,孩子也要新的生活规律。
但再婚前,先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利益,这不算计,是责任。
特别是对于女性而言,不要将所有的安全感寄托于“他应该照顾好孩子。”
该说的话先说,该确认的事先确认,该留的凭证认真留下。
感情好时做这些,可能是多余的,等到关系变了,再去补救,往往是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