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先不说什么客套安慰的话,真正要摆在桌子上的是三大问题:到底谁要这孩子,孩子将来如何安排,你自己将来又要怎样生活?
根据前后的要求可以看出,想要留住孩子的是公婆,而非儿媳本身。
如果是公婆要的话,就不能仅仅说一句话“给养老金”,也不能将“不嫁给”当作默认的条件,更不可以将儿媳推向一个无出口的生活。
要是换成我,只要真的想留下这孩子不行的话,我会竭尽全力,即使花光了家里的钱财,也不会将钱看的比孩子与儿媳生活还要重要。
但是从“给养老金”、“不准嫁人”等安排看,他们并没有迫于要求付出所有的代价。
真的到了这个程度,我就直接说清楚了:从此以后,你不是我的媳妇了,你是我女儿了。
这并不是是一句好听的语言,而是要给予女儿应该得到的支持。
我会动员亲戚朋友帮她相亲,把家里实际的情况坦白地说出来,尽量找到一个可靠的男人,让她能体面地结婚。
孩子如何抚养,还要大家共同商议。
如果老两口要带孩子的话,就让他们带,周末可以看孩子一下。
如果无需他们的长期照顾,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放手不管,能帮助的就帮助,不能因儿子已经不在了,而将儿媳与孩子推向孤立无助的地步。

不管遇到何种困难,公婆都要告诉她,这里一直是她爸妈,这个家是她的妈妈。
钱问题也是如此。
在经历失去了孩子的苦难之后,钱常常已经成为生活的中心。
只要有孙子的日子过得好,老两口就不会有遗憾,钱花在哪里,其实也不需要算得很细。
所谓的赔偿金,全款房,不给孙子,还能给谁呢?
老人家自己又要花费多少钱,难道不是为了保住这些,将孩子和媳妇的未来紧紧地扣在一起。
倘若公婆到此时仍在不断计算着赔偿金,房子以及抚养费用,并且要求媳妇不得改嫁,那么她的生活计划,很有可能只能走向打死孩子。
这并非是谁逼迫她做出选择,而是公公既想要生孩子,又不愿意付出生下孩子的成本。
等到一两年后,伤痛减轻了些,她可能会开始新生活了。
换一种生活方式,进入新婚姻,夫妻双方把自己的情况说清楚,男人通常也可以接受丧妻无子。
因此,公婆要是真的想要生孩子,真正应该做的是不是让儿媳待在原地,而是像她的女儿一般支持她结婚。
孩子能留下,儿媳也要有自己以后的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