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很多年前考法考的时候,听老师说过一件民事案件,一对夫妇因离婚产生争议,女方已堕胎,男方起诉了女方,认为他侵犯了她的生育。
这起案件的结果就是男方失败了,由于生育权属于绝对权,即对世权,它并非夫妻间可以相互强迫、相互处分的一般义务
换言的,生育权应该是具体个人的,而不是丈夫,妻子,或者一个家庭的。
妻子无需承担生育丈夫的责任,丈夫也无法因自己要孩子而强迫妻子怀孕,生产,将自己的愿望转化为对方的要求。
这个事情其实不简单,简单的是总是有人将传承和继承看得比生活中的人更重要些。
因此,题主不必理会这些脑海中只有传承下来的人的指责,法律并不规定你要生育,也不因为你不生育而将这样的选择视为一种过失。
是否生孩子是你的权利,别人期望不能代替你做出决定,他人道德评判也不能为你承担责任。
有人说,既然有孩子了,就应该生下孩子,但是他们常常只说了一句话,却不愿意继续想。
一个人如果最终只能是单亲的妈妈,在社会的生活中会面临怎样的困难,这些劝说她的人往往不会为她考虑一切。
他们并不认真地想过,一个从出生开始就没有爸爸陪着的孩子,在成长中遭受父爱的缺失,会面临如何的人格问题。
当然,真正需要承受这些事实的后果的,并非站在一旁劝说你的人,而是你与那个小孩。
劝你生下孩子的人,不会帮你生活,也不会为你承受单亲的养育压力,更不会代替那孩子面临成长中的缺陷。
他们在道德的高地上,指责别人的一生,并从这些指责中得到一种高高在上的快乐。
这也正是许多人最为容易忽视的一点,他们说出一句听上去是对的话,就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
但事实上,道德的催促无法代替现实中的陪伴,几句轻描淡写的劝告也无法解决一家人面临的问题。
死者已死,死者无生育权,但活者的生活仍需继续。
活下来的人还是要面对他的身体,选择,关系以及生活,不能为了别人的离开而要求活下去的人丧失继续生存的权力。
因此,题主所面临的,并非那些人所指责的事情,而是自身内心究竟想要些什么,以及自身是否能够承担起相应生活的责任。
这并非是别人为你做出判断的一件事情,也并非一句传承下去就可以将所有的问题都压过去。
希望主人最后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不被别人的声响所左右,也尽可能让自己活的开心、快乐。
比较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