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居委会与老人订立了合同。《处理意见》虽然,虽然。《意见》并未直接提及遗赠扶助协议,但是不能仅仅看文件的名称,还应该看实际的约定。
从本质来说,居委会是老人养老的送终人,老人死后,财产由居委处理,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所以这份。《意见》实际上是遗赠抚养协定。
双方订立合同。《意见》时,意思是真实、合法、文件自身有效。
签署协议后多年,居委会多方照料老人,老人死后承担丧葬费,确保了老人生活和死亡,可以肯定居委已经履行了扶养职责。
这种案件最常混淆的是,将文件的名称与法律的性质混淆在一起。
协议中没有写明“遗赠养老协议”几个字,并不意味着它就是遗赠抚养协议,关键在于双方是否约定了这些内容,以及是否是真实的、合法的、明确的。
依照《民法典》根据相关的解释,遗赠抚养协议最有效,其次为遗嘱的继承,最后是法定的承继。
如果双方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立下遗嘱,并且协议同遗嘱无冲突,例如分别规定不同的财产分配,则可分别按协议及遗嘱进行。
如果双方发生矛盾,例如对同样的财产进行不同的分配,则应当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处理,遗嘱中和协议发生争议的部分没有效力。
若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有遗漏,遗漏财产依法继承。
在这件事情中,遗赠扶助协议是合法的,协议规定的老年人的财产以及不动产,应当归属于居委会。
《民法典》1123条明确规定,继承结束后,依法继承;存在遗嘱的,可以依照遗嘱进行继承或遗赠的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依照协议处理。
《民法典》根据1158条的规定,自然人有权和继承人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根据协议规定该组织和个人应当承担对自然的生养和死葬的责任,享有遗赠的义务。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3款规定,被继承者生前与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助协议,并且又立下遗嘱的,继承结束后,若遗赠抚养协议同遗嘱无抵触,则遗产依照协议及遗嘱进行处理如有抵触,依照协议办理,与协议不符的遗嘱一律无效;
因此,在确定继承方案的时候,不能仅仅看遗嘱,也不能光看文件的标题,而要看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情况,以及它与遗嘱是否有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