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难,难的不仅仅是房子归属于谁,而是家人对于这套房的理解,以及登记于纸面的权利,或许根本就不一样。
我首先问个最简单的问题,房子当时谁出钱买的?
要是暂时不说出资,仅仅看登记的情况,房屋都登记到姥爷的名下的话,那它就是姥爷所拥有的财产。
有人说,民法典中有关于居住的规定,我和你的爸爸情况,好像符合了居住权定义,至少我这么认为的,但那时候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查看具体的条文
因此,这里既包括财产的归属,也包括居住的安排,不能仅凭一句话“房子属于我们的”而将两件事情混为一谈。
而争遗产,我的结论还是一句话,放弃吧,累,并不一定讨好你。
这并非是说家人不应该要,也并非说权利不重要,而是有的遗产一开始争夺,争夺的不仅仅是房子与钱财,还有旧账亲情怨气以及多年来的委屈。
最后,东西并不一定能拿到,关系却有可能完全撕裂,人也会被拖得疲惫不堪。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家里就有这样的事情。
某一个月,我的爷爷刚刚去世,我爸爸几年前也死了。
爷爷死后,爸爸的弟弟把着遗产,一直没有分给我们家。

而我的父亲去世后,这些弟兄还从我父亲的遗产中,硬是扣除了爷爷与婆婆的二十年抚养费用。
那个时候,妈妈带我们的四个孩子,生活多艰难,不是别人说几句就可以知道的。
所以后来我再看这些事情时,心中会有个很实际的判断,法律上道理一样,家里人是否愿意说道理,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你用道理争,不一定会得到公平,有时候只是将自己又送回了那段最苦的日子中。
后来,爸爸妈妈加起来正好活40年,就这样。
这话听起来有点冷,但是人活着,总不能一直被上一辈人的账给绑住。
如果房子确实是在姥爷的名下的,出资,居住以及继承都存在争议,那么就要确定能够确定的事实,具体如何处理,还是应该去正规的渠道进行咨询,不要仅仅依靠亲戚的说法来做出决定
但是如果认为这场争吵只会使自己更累,那么也可以不纠缠了。
不争,并不意味着承认了自己的委屈,也并不代表为别人辩解。
只是在那一瞬间,他不再将后半辈子交给一个房子,一笔财产以及一群不愿分的人了。
就那样吧,不必争了,跟爸爸从新起步吧。
人生漫长,不必为时代而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