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赞成二胎,多胎,选择丁克,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赞同把二胎当作避免某种未来的风险工具。
我反对二胎本身不是为了防止失独而去生二胎的。生孩子首先应当是家庭选择生活,而不是一个孩子作为另一个儿子的备用。
有人或许会觉得,当孩子长大之后,父母常常会碰到意外情况,所以多了一个孩子家庭是否就会多一份保障。
但是如果按照上述逻辑,由于老婆也有可能早早死亡,老公担忧老婆去世后再找也来不及,所以提前找小三存起来,这样的做法你可以接受。
这样的比喻当然是刺耳的,但是它所指出的问题是很清楚的:是否能够因为某一种未来的风险确实是存在的,就把某一个活生的人事先安排成一个替代的物品。
中老年的父母死亡率高于青壮年的孩子,因此一个家庭丧失父母的可能性大于丧失孩子。
这并非是说失去哪一个更值得人们的同情,也并非拿两个痛苦来进行排名,而是在谈论风险的时候,不能仅仅盯着孩子有可能会发生意外,而要假装父母是不会先离去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孩子在幼年夭折并不算。因为在孩子夭折的时候,父母通常还没有错失生育的窗口,一般还是能够再生的,所以仅仅讨论孩子的年龄已经比较大。
所以,父母失去一个家庭,两个孩子丧失一个父母的家庭究竟哪个痛苦。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痛苦,别人很难为当事人评价,更不可以用一句“最起码还有一个“去覆盖另外一个家庭伤口。
如果这儿的两个儿子实际上是一个儿童,那么这个家庭所承受的压力,甚至重新组建家庭的概率都会增加。
这也是此问题麻烦之处:所谓的多一份保证,并不仅仅是对应一个结果而言,它也许意味着更加需要承担关系,责任以及生活压力的。
再往后退一步,即便二胎是真的存在的,后来也丧失了其中的一个,会因此而不痛苦吗?
没有孩子痛苦,不是因为家中还有另外一个孩子就可以忍受的;留下的孩子也不应当被迫承担代替者的义务。
因此,生育权是可以支持的,丁克也是能够被尊重的,二胎也可以是家庭真实的主动选择。
但是要是生二胎仅仅是为了给自己未来不幸做一个备份的话,那我就很难认同了,因为,孩子并非是保险单上的,也并不是谁在缺席之后能够填补位置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