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你是王亲国戚还是厉害大人物,你为什么一定要传宗接代呢?
孩子生病了,谁都明白这并不是一句难过就能轻易带过的事情。
我想,您的妻子比您更难过。
她失去了也是她的孩子,她承担的也不仅仅是一个结局,而是与你一样的,甚至于可能比你还要沉重的疼痛。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刻,你没有好好陪伴妻子,而是想要离婚,然后再生一个儿子。
你是怎么想的?
是的,你当然能说,每一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
你可以选择自己是否要继续结婚,也可以考虑自己以后是否还要生育孩子。
这些选项从道理上来说,确实是属于你自身,别人是没有办法帮你做决定的。
但是问题也正是在这里,有选择权,不等于只看到自己的希望。
你想要再生一个儿子,妻子正在承受着孩子病死的痛苦。
你想要离婚重新来过,她面临的却是同样的孩子离开后留下的疤痕。
你想要的是自己是否还能拥有另外一个孩子。她或许还在面对失去的那一个。
这两种情绪,不一定完全相同,更不可以假装它们不冲突。

如果你仅仅关注“我是否有机会再次生活”,而不去思考妻子正在发生什么,那么你的选择,很难说就只是个人的抉择。
由于婚姻中不仅仅只有一人的愿望而已,也并非是谁首先想到了什么,谁便有资格将另一人推向后面。
更何况妻子并不是一个阻碍你实现希望的障碍,她也是这孩子的妈妈,也是与你一起承担这件事情的人。
你可以拒绝继续这段感情,但至少你应该承认自己的选择会让另外一个痛苦的人重新受到一次伤害。
你可以要一个新孩子,但是不能因此而将原来妻子,原来孩子以及共同经历的一切,看作是可以随时进行清空的。
我并不是说,一个人一旦经历了这种事情,就一定要永远停留在原地,并非说他从此就不能重新去安排他的人生了。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这道理是没有问题的。
但活下去与急着甩掉过去,是两码事。
重新去选择人生也与把妻子遗留在痛苦中、自己转过身去追求另一个的愿望是两码事。
所以,不要一说“个人的权利”,把所有的问题都挡了回去。
权利能够让你做出决定,但不能代替你免去良心上的考量。
你在使用这个权利之前,至少应该先摸摸你的良心吧?
先问问你自己,你真的想明白了,还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失去了孩子,所以想用另外一个孩子盖过去这件事。
要是答案仅仅只有“我想要一个小孩”,那还是不够的。
你还需要想一想,妻子如何办,她痛苦如何处,你们一起失去的那个孩子又该如何对待。
这并不是一个人是否能够再次生存的问题,关键在于一个个人在进行选择的时候,是否愿意看到另外一个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