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哥哥,儿子没了,只有一岁,是一个白白的胖胖的男孩。
事发于厕所,儿童爬进装水的盆中,淹于很浅的一潭水中,却没有了。
他刚刚过完了周岁的生日,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家里的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将会变成一个没有办法挽回来的意外情况。
孩子自然是全家的孩子,没有人否认,但是当时确实妈妈在看着。
那天,妈妈出门把老大送进电梯,心想很快就会回去,可是回去的时候门已经关了。
她身上不存在钥匙,只好找人去开锁,门一打开,孩子就没有了气。
这件事情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妈妈最开始承受的就是自责与愧疚。
她会反反复复地认为,要是自己没出去,如果当时自己再小心那么,事情可能就不会再发生。
但是这种想法没有办法带回孩子,反而慢慢地把人困在了里面。
自责太多、又一直没有说出口的时候,情绪有可能从“都是自己的错”转变为“这也不完全是我的。
因此,她开始抱怨同事的哥哥妈妈,同时也开始怨恨同事哥哥。她认为婆婆为何不帮她看孩子,她觉得家里的人为什么不分担。
最容易吵架的一句话,孩子明知是一家人,为什么把责任算到妈妈头上去。
这句话在道理上是没有错误的,但具体到那个时刻,谁看孩子,谁承担看护的责任,也无法抹平一句孩子是家人的。
同事的哥哥在白天上班赚钱,妈妈作为家庭主妇白天主要就是妈妈照顾孩子。
因此,不能因此是意外,而说妈妈是完全没有任何责任的,也不能由于妈妈有责,而把她变成了一个应该被所有的人指责的个体。
两件事情是可以同时发生的,孩子是一家人,可是当时看护的责任确实是妈妈的。
更为困难的是同事哥哥却没有一直跟着她算帐,他是比较宽容的,但宽容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就可以被轻轻地放下。
对于妈妈而言,孩子没有了,自责也没有消失掉,只不过后来变成怨恨,成为了“全是你们的过错”。
对于同事哥哥而言,事情既意外,又与看护疏忽相关,这样复杂的感受同样无法用一句原谅来解决。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当事人离婚了,这件事也并没有真正的过去。
所以,我更愿意将它看作是一场心态完全崩溃后的家庭的关系的瓦解,而非简单归结为谁狠心,谁不讲道理。
一个人长时间处于自责的状态,最终开始寻找他人来分担或承接自己痛苦,并非奇怪。
但能够理解这样的变化,并不意味着要说所有的责任都没有;承认她痛苦,但不代表要抹掉别人的感受。
孩子离开已经不能改变,剩余的人只能拥有这份事实的生活,婚姻是否能够支撑得住,往往与每个人如何面对责任,愧疚和怨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