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后是否要再生,可不能仅仅看一句想不想要,还要把经济,时间,精力以及之后养老计划一起摆在桌子上。
这件事情本身就挺让人心疼的,旁观者难以真正理解到当事人的情绪,所以生还是不生我都愿意去尊重,也可以去支持。
如果家庭经济条件良好,也确实能够有时间与精力照顾孩子的话,那么再选择一个,并非是不可理解的选择。
保持再生,说明生活中可能重新拥有一个新生命,或者重新获得一种希望。
但是这句话中的重点在于“有经济和时间”,并不是说只要有希望就可以将后续的生活都承担下来。
养孩子可不仅仅是把孩子养大,之后照顾,陪伴,教育,家庭安排都需要不断投入。
一个人是否能够承担起来,不只是看当下手里是否拥有钱财,还要看以后的时间是否足够,身体以及精力是否可以跟得上去。
要是这些条件足够,再考虑生育的话,至少在现实的基础上做出选择,而非被一时情绪所推动。
相反,不想再生或者经济和时间都不能允许,也不意味着生活没有内容。
不生也可以过好日子,夫妻两人一同养老,生活属于自己两人世界,生活负担会小一点。
这并非是将孩子与养老简单的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而是要承认每一个人承受的能力是不一样的,家庭的状况也是没有统一的答案的。

许多五六十岁之人,其精力确实有限。
年轻一点的时候身体与时间相对比较能够支撑起折腾,能够想尽办法要一个小孩。
但是到了年纪大了之后,再去做同样的抉择,面临的不仅仅是愿望,而是照顾孩子需要长期的体力与时间。
因此,年龄,精力,经济条件,以及养老计划最好都放在一起来衡量,可不能仅仅把目光聚焦在再生一个这件事情上。
时间在此确实是宝贵的,但时间的宝贵,并不意味着必须仓促地做出决定。
越是这样会影响到后半段的生活选择,就越需要把可以承担什么,不能承担的东西想清楚了。
如果是辅助生殖方面的技术,那么也应该把它看作是需要正规的医疗评估来进行选择的,具体的情况需要去正规医院进行当面的咨询,不要把技术当作是轻松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可以不可以做,适合不适合做,应当由专业的人员结合自己的个人情况来判断,而不是旁人的一句可以就能够代替的。
归根结底,失独后的再生,不应该被别人简单地归结成勇敢或逃避。
愿意重生的人,在自己条件下寻找新生活的可能。
不生的人也可以在小的生活压力下,将两个人生活过得稳稳当当,把养老做好。
这两个选择都是需要去承担后果的,也都是值得尊重的。
真正关键的并不是别人为当事人做出决定,而在于当事者是否能够在经济上、时间上、精力上以及养老方面做出自己能够承受得起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