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赞成将紫砂有罪论直接归咎于儒家,理由也不是为紫砂辩护,而是孔孟原话不支持这样简单的归纳。孔子说“杀身为仁”,孟子说“舍生为义”,传统儒家重视的是一个行为动机和结果,而不是仅仅追问这个行为是否应该做。反而是道家的说法,更接近无论是否仁义,只要伤害到生命,就是对生命的毁灭。当然,孔孟在此事上的本意不一定不好,只是后来的所谓大儒与国学大师再捏造、再执行之后,会变成什么样的贵物就不好说了。
再看很多从宗教角度来宣传的紫砂有罪论,不管是紫砂不可以上天堂,还是紫砂者天天重复这一过程,背后大体上都是一样的观点。他们觉得人的生命是由“神”给予的,人生过的好还是坏都是命中注定的,因此人不能擅自处理自己生命。这个逻辑自身并不复杂,但有一个前提:所有人都要接受他们宗教的前提。问题是,没有人必须和他们相信同一个教,也没有人要接受“生命被赐予了,就只能畏首畏尾地服从”价值的排序。将屈服于神之下当作唯一正确的生活方式,不敢追逐超越的可能性在我看来是很低级的。说的刻薄一点,这更像是尼采说的末人,尼采,你在哪里。
有时候我甚至想要故意换上一身意识形态的戏服,讽刺地说,凡是宣扬紫砂有罪的,都是外来的文化入侵,都在消解人们的英雄气节尊敬,都在破坏一种很有精神传统。这句话当然并不是我的真正判断,只是为了将那些虔诚到丧失思考能力的话语原样推回。一个人如果只能以“神不许”结束讨论,那么他讨论的就是生命,而不是服从。
那是否有在字面上真的为紫砂定罪的案例。据我所知,曾经的英国将紫砂视为需刑罚追究之事,甚至侮辱遗体与罚款。但是同样一套劝人向善的秩序,对于压榨本国人与殖民地居民并没有表现出相同的仁慈。因此,表面上是在保护生命,实际上却将人的生命分为值得保护与可消耗两类。当这样的双重标准出现在面前时,所谓的道德审判本质就显现出来了。
因此我反对的并不是某一个人选择信仰宗教,也不是要所有人都同意紫砂。我反对一种信仰的前提假装成普遍的真理,然后用“有罪”、“注定要受罚”压制所有不同的想法。生命,尊严,动机与结果本就不是一个神谕可以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