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丧偶后重找伴侣,表面上是感情问题,往深处看,常常是生理需要、生活需要和财产盘算混在一起。
生理需要并不会因年纪大了而自动消失,所以有的人找伴侣,确实在乎对方是否有几分姿色,是否稍微年轻一点,是否会哄人,是不是会打扮。
说得直白一些,可以让自己有面子,也可以让生活多些新鲜感,这就是一些人现实的想法。
另一个需求更具体,就是有人管理日常。
年纪大了之后,做饭,收拾,陪伴,跑腿,这些琐碎的事情都会成为生活的分量。
因此,找伴侣不仅仅是找个说话的人,也可能是找个可以填补生活空白的人。
问题是,需求越现实,财产越容易被卷入。
我听闻过一个远方表爷爷辈儿,七十多岁,孩子孙子大把,却非要与老婆离婚,后来又与一女的在一起。
结果一百万没了,后来他出了车祸,最终还是要由自己的儿子收拾残局,承担责任。
这件事中,感情有多少,外人并不能为当事人做出结论。
但是钱没了,出了事还是儿女负责,这个结果是明明白白的。
很多老人并非没有家人,而是将陪伴、体面以及生理需求误认为可以通过一段新的关系来解决。
也有人明白对方看重自己的钱,却认为只要有人陪伴,钱花出去也是值得的。
当然是个人的选择,但如果财产安排无界限,后面的麻烦往往不会只是两个人。
特别是刚丧偶被介绍的老人,往往手中有钱或自身条件较好。
介绍这事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方为什么会出现,确实要看清楚。
如果一个年轻的时候没有钱、没有能力,也没有很多人愿意主动去介绍对象的话,到老年丧偶后,忽然有人热情接近,就更要分辨出其中的动机了。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后来的伴侣都在计算,也并非说老人就不应该再找伴侣了。
只是感情是感情,财产是财产,生活照顾也是生活照料,不能为了需要陪伴而将几件事混在一起。
真正的麻烦是,不是老人的生理需要,也不是老年人想找一个人过日子,而是有人将这种需要当作可以利用的出口。
老人自己知道,儿女也知道,不要把反对再婚理解为不孝,也不要把所有的劝告都是阻碍幸福的。
应该有的陪伴是可以的,应该做的财务安排也要事先想好,不要等到钱没了,身体出了问题,最后让自己的孩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