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学有一个同学,父母午休的时候他独自一人在家里玩,不小心摔下楼梯。
班主任是一位女老师,过了些日子,她哭着告诉我们,这位同学没有抢救过。
那时我还小,听到这件事,只知道一个学生突然不在了,没有能力将意外、死亡以及别人的家庭状况想得很清楚。
后来到高中,我又遇到了另外一种说法,而且这次说故事的人,是课堂上老师。
我高中的物理老师不爱讲课,但很爱吹牛,平时的谈资常常是他的前几届学生“奇闻轶事”。
一天他说起一个从三楼跳下来的学生,说这个学生后来一直坐在轮椅上上课。
事情说到这儿,本来已经足够沉重了,可是他接着说,如果是自己的话,一定会因跳楼这事感到羞耻,没脸见同学与老师。
他说,他不知道那个学长为什么要在学校坐着轮椅行走。
这句话的真正讽刺之处在于,不仅仅是将一个人意外当作谈资,而是将身体残疾又解释为一个人应当感到羞耻的借口。
意外本身就已经发生了,身体造成了后果,生活也因此而变得不方便,但是在老师的说法中,受伤的人好像还要为自身的存在向别人道歉。
我一直不明白,这种事情为何能够被当作笑话说出来。

更令我困惑的是,他和周围人都笑的很开心。
人多了,笑声也多了起来,很多本来不应该被嘲笑的东西,好像被集体的笑声掩盖了。
可笑的人太多,并不意味着这件事情就真的好笑,也不代表没跟着笑的人是不合群,沉默的人就不懂事。
我当时并没有马上站出来反对老师,也没有办法将心中的不舒服说得很清楚。
因此这件事情后来一直留存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来的不仅仅是对老师的说法的不满,还有一种麻烦的自责。
我会怀疑是不是自己三观太敏感,为什么别人觉得好笑,我却觉得哪儿不对。
但是一个人没当面反驳,并不代表他接受了这种羞辱。
孩子跌下楼梯后没有抢救过来,这是悲剧;有人跳下三楼后,靠轮椅到学校行动,这是他的生活。
这两件事情不应该被加工为证明别人的刻薄,证明受伤者的可笑材料。
老师能吹牛,能讲奇闻逸事,但是当故事中的那个人不能为自己解释的时候,讲述者手中的权力更应该收起来。
我不敢说我当时多成熟,只能说,不舒服没错。
多年后回忆起这两件事情,我仍然怀疑自己的观点,但是怀疑的方向改变了。
我怀疑的并不是自己为何没有一起笑,而是一间教室为何会让别人的意外与残疾,轻易成为大家开心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