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没留下遗嘱,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问:是否谁照顾得多,谁就可以直接多拿些遗产?
答案不是简单的,但是尽到主要扶养责任的人,在遗产分配中的确可以得到更多的份额。
没有遗嘱不代表遗产可以由一个子女独立决定如何分配。
在这样的情况下,遗产一般按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
法定继承结束后,首先要看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配偶,即父亲妻子如果还活着的话,还包括子女和父母。
子女不仅仅是一个人,还包括您本人以及其他兄弟姊妹。
父母也要考虑到,例如爷爷奶奶还活着,也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这些人都是一样的顺序,不能因为一个人是长子,一个女儿,或者一个人说话更有份量,就自然得到优先权。
原则上,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但是“原则上的均等”并不是说任何时候都要机械地一个人一份。
实际分配的时候,还要看继承人为父亲做了多少扶养工作,是否和父亲一起生活,各自是否有扶养能力与扶养条件等。
如果您长期照顾父亲生活起居,在父亲生病,生活不便或需要照料时承担了主要的扶养责任,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适当多一些。
这里的重点不仅仅是“我照料过”,而是是否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
因此,照顾的时间长短,承担的事情多少,以及是否真的承担了主要的扶养责任都会影响到实际的分配。
但这并不代表只要自己付出了很多,就可以自动将其他继承者的份额压下去。
相反,有扶养能力与扶养条件的人,如果没有履行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这条规则与“尽主要的扶养义务可多分”相对应。
一个有能力,有条件照料父亲的人,但长期没有履行扶养义务,并且确实承担主要照顾责任的人,分配结果也可能不一样。
归根结底,遗产如何分配,不仅要看继承人身份,还要看各自是否履行了扶养义务。
另外一种情况是,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按均等原则进行分配。
也就是说,均等为法定继承的一般原则,协商一致可形成另外一种分配方法。
因此,父亲没留下遗嘱的时候,尽到了主要扶养责任的人可以提出多分,但是“多分”并不代表必然多分,最后还需要结合其它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情况,以及继承人是否可以协商一致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