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劝我江西前任,不要超出教育部规定罚站学生的权限,她回复了我一句:管他们。
二十四岁的大学生,面对同乡的高中生,竟然能把手中的权力用得这么狠。
这件事情让我关注的不仅仅是罚站本身,而是一个人如何从不敢罚,走到了根本收不住的地步。
以前学生责骂她时,她也不敢责骂学生。
之后我告诉她,广东老师很早以前就罚站学生很厉害,而且教育部要求老师有一定的罚站权。
学生因为骂她,听从了她的命令被罚站之后,情况并没有停留在“有一定的权限”这一方面。
她好像总算找到了一个能够使用的口子,接着就开始对权力进行滥用。
权限是有限的,到了一个不愿意管理边界的人手中,就很容易理解为“管他们”。
因此问题不仅仅是她是否有被罚站的权利。
真正的麻烦是,一个人如果发现自己能处罚别人,首先想到的不一定是规则与分寸,也许只是终于有个人不能反抗他。
前面的学生骂她时,她不敢罚站,说明她知道不是想做就可以做的。
后来学生受命罚站,她又收不住了,说明她在乎的已经不仅仅是维持课堂的秩序。

由不敢动手,到有了依据后不断扩大手中空间,中间缺少的是对边界自觉。
我也常劝我现任,别“小人得志,不能无天”。
这样的现象在社会上很常见,人一旦突然有了一点权力,或者发现他人暂时只听自己的话,就可能将权限视为支配别人的权利。
有的人平时没有时间决定别人,真正得到一个位置,口令或处罚权后,反而更容易暴露自己。
这并非是权力本身就变坏了,而是人对于权力的使用,直接体现了他的尺度感。
我劝她们,也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这些人在社会上的发展停滞了下来。
没有几个人愿意交出大权大钱给这样的人,因为连一点点小的权力都控制不住,别人怎么敢交出更大的事情。
这句话听起来像评价一个人,实际上也是一个很实际的判断。
能否握住权力,不仅取决于有没有资格,更取决于得到权限后是否知道哪里应该停止。
我还有个初中同学,高中死了。
那时我初中的班主任在补习赚钱。
把这些事放在一起看,人就会更清晰地看到,手中有权的人不一定会珍惜别人,手中利益的人也不一定顾及到学生。
因此我反感的并不仅仅是一次罚站,而是有人将别人的处境视为可以随意处理的对象。
权限一旦丧失边界,学生承担的不再是一次处罚,而是成年人失控后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