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答很简单:不要。
怀孕19周做羊水穿刺, 20周取得快速结果,得知宝宝为超雄综合征。
结果出来后,我和家人商量,最终决定不再等待剩下的两个结果了。
因为即使剩下结果是好的,这个孩子的超雄综合症也不会发生改变。
所以21周,我们开始引产。
有人或许会问,为什么不能等到所有的结果,为何不多想一想?
实际上,决定并不是一瞬间就做出来的,而是在知道了结果、和家人商量之后,慢慢确定了彼此能否承担这件事情。
这并非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是否要孩子”,而是家庭在面临检查结果后,对于现实的承受能力的判断。
产检的目的在于让我们尽早了解情况,也让家庭可以在孩子出生前,认真考虑下一步要面对的事情。
如果知道有风险,而家庭承担不起的话,那么不让孩子到这个世界上去也可以是一个负责任的选择。
这里的“负不起”,不仅是钱的问题,也不仅是照顾孩子的辛苦问题。
它还涉及大人是否能接受这样一种结果,家庭成员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以及孩子未来可能面临的生活,是否能够被这个家庭所接受。
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选择的时候,只看“孩子是否出生”,似乎只要出生了,所有的问题都会自动解决。
但是现实并不是如此,孩子受苦,大人也受苦。
若一个决定仅满足旁观者对于“必须生下”的想象,却将长期的压力与痛苦留给了孩子和家人,那么也不能简单地说是更善良。
我不认为自己是轻易放弃了一个孩子,也不认为这是一个可以被随意评价的选项。
对当事人而言,这里有检查结果,有家人商量,也有对未来的生活判断。
外人如果没有经历过这个过程,就很难理解一个家庭究竟挣扎了多长时间,也无需用几句话来告诉他们。
产检不是为了将人推向一个标准答案,而是让人可以在知道风险后做出选择。
既然知道有风险,家庭也承担不起,就不要带他到这个世界上去。
至少对于我们而言,这个决定是避免孩子与大人一起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