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果反过来看,能逼迫孩子自杀的父母,显然只在意自己。
要是他们真的把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至少不会只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去要求孩子,也不会一步步逼迫孩子走下去。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是他们是否说过爱孩子,而是他们的行为是围绕着谁展开的。
嘴上说的再多,最后还是要看他们是不是考虑到孩子的感受,是否认可孩子的选择,是否愿意放下这些持续的压力。
如果没有这些,所谓的关心就难以脱离自我的满足。
孩子死后,这类父母一般不会因失去孩子而悔恨。
他们也可能将痛苦归因于孩子,将结果理解为孩子不听话,不懂事,甚至认为孩子给自己造成了无法承担的麻烦。
归根结底,他们在意的是自己的感觉,自己的面子以及自己的损失,而非孩子曾经经历了什么。
因此,孩子离世不会自动地让他们进行反省,也不会让他们看到他们在其中承担着的责任。
人并不是受到打击就会发生改变,很多时候,打击只会使一个人更加执着于自己的立场。
所以,他们也许会更加恨孩子。

恨孩子没有以他们期望的方式活下去,恨孩子未能为他们保住面子,怨孩子将一个他们不想面对的问题完完全全地留在了他们的面前。
这种怨恨看似残忍,却与前面的逻辑相连。
由于他们一直将孩子视为满足自身需要的对象,所以孩子如果不能够继续满足这一需要,就有可能从“应当听话的人”转变为“让自身受伤的人”
接下来,他们可能会再生一个孩子,试图让另外的孩子承担原来那个孩子的位置。
也可能继续追求,迫使其他可以满足他们的事物,把新的对象当成证明自己,安慰自己或服从自己的手段。
这里的关键并不是他们做了什么,而是他们没有真正的回到孩子的身上去看问题。
他们只是更换了一个满足自己的欲望的对象,原来的因果关系没有结束。
反过来看,真正为孩子离世后悔的父母,显然不会将孩子逼到这个地步。
会后悔,表示他们至少看到了孩子的痛苦,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受到了伤害。
因此,从这个结果来看,答案已经很明确了。
将孩子逼至自杀,与失去孩子后感到后悔,本身就是一种互相冲突的体现。
这类问题表面上是在询问父母是否后悔,其实答案在被问出来之前就已经显露无遗了。
由于真正的判断,从来不在于他们失去了孩子后说了什么,而在于孩子活着、需要被理解时,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