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最令人困惑的是,并非是一位高龄孕妇做羊水穿刺,而是穿刺已确诊为二十一3三体综合征,她仍认为孩子正常,并决定将孩子生下。
她为三胎产妇,后有人纠正称她非四十二岁,乃四十四岁,亲亲老公亦坚持要生,评论区已有众多人劝她。
于是问题来了,既然结果不同意,做羊水穿刺意味着什么呢?难道不就是给自己一次挑战吗?
我先说一句直白的话,羊水穿刺并不是用来替别人做决定的,它的意义是将检查结果摆在台面上,让当事人明白自己所面临的是什么,然后依据这个结果做出选择。
检查可以提供信息,但不能代替一个家庭的选择后生活。
因此,确诊后仍然继续妊娠,与认为检查无意义是两码事。
前者为当事人知情后做出的决定,后者似将不愿接受的结果,重新解释为“我孩子感觉正常”。
但感觉正常和检查确诊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信息。
产检并不是只有结果符合期望时才有价值,若检查结果未改变决定,它仍然起到告知风险和供选择依据的作用。
当然,旁观者容易将这件事看作勇敢,也容易将它看作糊涂。
我当时判断是后者,甚至用了比较刻薄的话语,现在回过头来看,真正要讨论的并不是给这个女人贴什么标签,而是成年人是否懂得检查结果,知道自己是否要继续妊娠。
高龄怀孕本身就需要更多的医学评估,二十一三体的综合征并非仅凭主观感受就可以排除的。
至于具体的结果应该怎么理解,是否要继续妊娠,以及后续怎么安排,不能在评论区投票,还是到正规医院去当面咨询,由专业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及个人情况来解释。
另外一个细节,当时我看见的说法是,如果引产了,就要四十六岁才可以再生孩子。
这句话自身具有很强的个人意见,也使得评论区讨论更趋向于年龄焦虑,似乎只要这一次不生,以后就没有其他途径了。
但是生不生,什么时候生,还是不能在评论区为她做决定。
我当时觉得,这位姐姐真的会生下这个孩子,只是我大概没有关注到后面。
之后评论区有人发图,说这位女士已引产。
这件事情最后并没有按我当时猜测的方向发展,也提醒我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我们看到的常常只是几句话与一段讨论,但很容易用这些信息帮助别人补齐动机、性格与结局。
产检意义不在强迫每个人做出旁观者认同的决定,而在于使选择尽可能地建立在明确信息上。
至于选择自己,别人可以怀疑,但不能将自己的判断当作她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