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至少可以理解为避免未来受损的安排
只有生了孩子,才会有机会在将来分食很多没有孩子人的财产。所以说,这里也有一层不想自己亏本的考量。
你或许会说,我的财产,为何要留给你孩子?
这句话当然是对的,自己的钱财由自己来支配,想要留给谁才是自己选择。
但问题是,一个人要是没有儿子没有女儿,去世后他的财产就不会自行消失。
根据继承关系最后承接此类财产的,可能是亲戚家孩子。
你或许会说,我在临死之前将钱全部花光,不为亲戚家的小孩留下任何物品,不就可以了吗?
但你花费的钱财也不会自但是然地蒸发掉,你消费的每一笔费用,最终都进入到别人交易的链条,恰好也可能进入别人的孩子口袋。
那么如果将财产捐给了国家,捐献给了社会,不给亲戚家孩子?
看起来似乎绕开亲属的继承,但是你捐出的钱,最后还是会依靠公共的分配以及社会的运作,进入到他人的生活之中,归根结底,也有可能进入别人孩子们的口袋。
即便你选择捐出去,逻辑也并没有真正发生改变。
当然你会捐出钱财,其他地区的人也有可能把钱捐出来,而老外捐出的钱,也会通过各式各样的方式进入他人的家庭以及下一代手中。
所以,当你想尽办法不让别人孩子赚你的钱的时候,你会发现,可以完全阻断这个链条的方法,似乎就只剩下一把火烧了。
但问题马上就来了,你要靠烧钱避免他人得到,又何必去赚这些钱?
而且你挣钱时,难道没有别人孩子从你劳动报酬中分得一杯羹?
你的收入来自交易。你的消费来自别人的收益,别人也是在同一套的经济关系中获得回报的。
因此,活的越长,挣的越多,从理论上来说就越有可能使更多别的孩子从自己的劳动与消费中获得益处。
除非你已经在自己已经不再具有价值的情况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之外,否则,只要你继续生活,继续劳动,继继消费,就不可能完全避免这种财富的流动。
这种说法听上去有些绕,甚至好像在钻那牛角尖似的,但是它所想表达出来的那种因果关系实际上是很直接的。
财产毕竟是身外之物,生而不带,死而不去,个人不可能完整地把财富带走,也难以保证它只会流向自己所指定的那个人。
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人们乐意生孩子主要是因为不愿意自己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财,最后全都流向别人的孩子了。
为了使自己这一辈子最后不做亏本的生意,只好自己也生个孩子,将财富传给自己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