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算不算?算的话,小兰就是个例子。
我陪着母亲买菜回来,在小区的路上遇到了李阿姨和她的老伴,李阿姨已经五十多岁了,还是习惯称呼我“小李”,从二三十岁的叫到六十岁的退休,一直没改口。她的老伴弓着腰,带着小外孙学习走路,老人低头看着孩子的样子,很平常,也很让人心软。
小兰是我“高四”的同学,我们两家的父母都是同事,住在同一家属院。那年我们交流少,我只去她家说过一次二级c语言。真正让我铭记的是她和父母的轻松玩笑,还有父母对她的宠爱,那时候我反倒羡慕她,男孩子总是被家里要求强大、阳刚,和父母没有她那么亲近。
后来两个父母故意撮合我们,甚至连买房钱都提前说过,我家准备六十万,她家攒七十万。小兰是在内蒙古某个地方读研究生的,我还专门去找她,逛了博物馆、公园,但是彼此都不来电。妈妈后来无意中说漏了嘴,我才知道小兰不是李阿姨二人的亲女儿。

之后,我结婚了,小兰也结婚了。多年后回家陪母亲,又在楼下见她父亲带外孙。母亲说,小兰一家经常出差,孩子被老人带回家照看,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当年的事情。
李阿姨在年轻的时候结婚很长时间没有孩子,去医院看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结果,后来决定要收养一个6个月到一岁,刚断奶的小孩。老王是个卖栗子的人,知道情况帮他们牵线,但没有为双方做决定,也提醒他们知道孩子的亲生父母身体和脾气,尽量问清风险。具体的收养手续要依法办理,不能将这件旧事当作今天可以借鉴的途径。
小兰的母亲重男轻女,女儿出生后送走,再生儿子。她如果留在原来家庭,母亲推测她或许初中毕业后去打工,二十多岁嫁给邻村。被李阿姨二人收养后,她上大学、考研究生,在“四大”当白领,后结婚生子,命运大不相同。
李阿姨真的对她很好。单位发给独生子女零食的时候,小兰没有,老人就把袋子里的品种数目一一记下来,然后照着买。养父母没把她当外人,她也在这样家庭中长大。
我也有一个女儿,当然恨人贩子,也不赞成将拐卖,非法收养当作善事。但是如果一个家庭想放弃女婴,另外一对久婚不育的夫妻愿意负责抚养责任的话,真正重要的并不是喊口号,而是让孩子能够安全出生,能够进入一个爱她的家庭小兰的故事不能代表所有人的结论,但说明了一个事实:被送走不一定是成全,被留下也不一定就是幸福,关键是看她后来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