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A年龄不大,孩子三岁多,事发于前阵子。
我知道这事儿,是休了陪产假回到公司后。
下班的时候,我碰到刚出差回家的同事B,随口说了几句,他突然问我:“某某走你知道吗?”
我一开始觉得他说的是a离职了,就顺便问:“去哪了,离职了吗,去了哪家企业?”
我和A曾经在江西出差过,一起住了大半年,关系比较熟。
他那时常开玩笑,说自己做不了了,准备跳槽了。
所以听到这句话,我的第一反应是他真的离开了,只是没有想到会是另外一种走了。
B的脸色顿时变得僵硬起来,告诉我,他好像已经死了,家人也过去了。
我当时没有办法马上相信,回家的路上,两条腿是软的。
人有时候是这样的,前一秒还在照着熟悉的逻辑去理解一句话,后一秒才发觉,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
后来才明白, A是与甲方喝酒,喝的太多了。
那天晚上,他独自一人住在宾馆,等到被发现的时候,人已经没有了,原因是呕吐物窒息。
这件事情最令人难过的是,不仅仅是一个人忽然离开,整个过程听上去太容易被忽视。

喝酒,回房间,一个人休息,单独看都是普通的安排,但叠加在一起,风险就不是抽象的提示。
A以前的呼吸道一直有问题。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听到了他的鼾声,确实很正常。
有的时候声音忽然变高,然后又突然消失了,听起来像背过气似的。
他并不胖,身高175厘米,体重约70公斤,但是在我见过的人中,身材这么瘦,鼾声还这么大的一个。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些异常当时没有被人真正理解,大家最多只是睡觉打鼾,忍一忍就好了。
我不是要把一个悲剧说得多恐怖,也不是要为谁做诊断。
只是一些身体方面的表现,确实不应该总是被当作小毛病,具体的情况还是得去正规医院看诊判断。
特别是喝了不少酒之后,一个人回家休息,风险不会因房间安静,门关上了而自行消失。
所以酒一定要少喝。
酒精本身就会使人的判断,反应以及自我照顾能力下降,喝多了,以后发生什么都不受自己控制。
为陪甲方喝酒,为场面好看,为那句“再来点”,把自己喝得失去意识,到底值不值得?
归根结底,百害无一利的并不是一杯酒,而是明知已经喝多了,还是继续喝下去。
成年人最易被高估的是,并非酒量,而是自己能够支撑住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