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非是被拐走的,但是我才满月便被生身的父母送给了我。我是女的,生身父母因为要生儿子,把我送给老三。
这件事发生在人口大省,具体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孩子送走,并不是她做错了事情,而是她的性别未满足父母期望。
直至20岁,上大二时,我才明白这件事情。
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家里的小孩,享受着小孩可能会得到的那种疼爱。
我的父母和很多买孩子的爸爸妈妈,完全不一样,他们给我了第二个生命,也是真的疼爱我。
他们家没有大富大贵,但是童年里,同龄人应该拥有的我都拥有,应该获得的照顾与爱我也没有少过。
因此,当真相突然揭开的时候,我所遭受的冲击不仅仅是知道我是被送养的。
我原本以为完整,稳定,被爱的家庭,突然多了一个我从未知道的来源。
那几年,我常常流泪洗脸,也真的很恨自己的父母。
一个刚刚满月的小孩子,没有能力去选择自己所在的地方,但是由于是女孩,被亲生的父母放弃了,这件事情很难简单地翻过来。
更糟糕的是,我性格也变了。
之前我是家中的老小,后来却发现自己亏欠了现在父母,仿佛他们给我的一切,都因为这个身世而沉重起来了。
这样的心理调整,我用了很多年才慢慢放下。
这其中有一个非常拧巴的部分,我既无法为生身父母选择辩解,也无法将养父母所爱视为理所应当。
前者使我受伤,后者又使我感到亏欠,两个方向情绪叠加在一起,人就容易被困。
后来我有了我的孩子,是个女孩子。
但是作为一个生育大省,我还是一直在承受全家人期望我能再生孩子,特别是一个儿子压力。
这一次我不同意了。
并非是我不明白生育的意义,也并非我对孩子存在偏见,而是我知道,孩子不应该被当作满足某一种期望的工具来使用。
一个家庭如果认为只有儿子值得留下,那么留下的人不一定真的幸福,送走的女人也不应该为这种观念付出一生的代价。
我不能代替别人去决定是否要继续生孩子,但是我可以选择不再为儿子的期望而生。
这个经历造成的伤害很大,它没有因为真相说出来而自动消失,也并非有了孩子之后就能够简单地抵消。
我也终于明白了,生身父母对我的那一次放弃,不应该再通过我的决定传递到下一个小孩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