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层向楼下丢弃垃圾,砸向路人,众人都知道这并非是一句“小心”就可以带过的事情,既可能要承担法律方面的责任,也有可能需要赔偿。
那么,从高处掉落下来的是个人,同样砸中楼下路人,是不是因为他在结束他的生命,所以责任就能够被完全遮盖住了。
我有的时候甚至怀疑,这人是否已经看准要死,顺便拖一个人为自己垫背了。
这句话听起来很沉重,但是问题本身就不能仅仅围绕着自杀者无奈而转。
他可能有自己的苦楚,也可能确实认为自己已经无路可走,但楼下经过人,并未参与到他的困境之中,也没有同意为他承担责任。
一个人站在高处做选择,而真正受到冲击的可能是没有准备的别人,这不再仅仅是他一人的事情。
往楼下丢垃圾都是不对的,扔自己没问题。
要是垃圾砸中了人,大家就会追问到底是谁扔掉的,就会讨论到责任还有赔偿,也就会认为受害者不应该无缘无故地承担这个后果。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从楼上摔下来,那么受害者不可能被一句没人想死带走。
万不得已可以解释,一个人为何走到了这一步,却无法自动抹去他给别人带来伤害。

更不要说,被砸到的人可能仅仅是正常地走在楼下,连躲避的可能性也没有。
如果砸中的是你最爱的独生子。
到了那时候,别人会不会仅仅说一句话,他也是无能为力,他不想。
在受害者的家属的角度上,事情并非是一场具有抽象意义的悲剧,反而是一家人突然被撞破了。
把楼上故意下来的人给砸死了。夫妻两个已经年纪大了,索赔没有门,人也没了,估计哭也没地方哭了。
这并非是为了再骂一遍逝者,也并非否定一个人所经历的痛苦。而是提醒人们,在评价这种事情的时候,不能仅仅只看上面的那个人为何跳,还得看下面的这个人是如何遭殃的。
自杀人的无奈是值得理解的,但路人生命也是需要被看到的。
一个行为有可能将陌生人带入死亡,那么它不能仅仅被描述为个人选择而已,更不能由于当事人已死,所有的问题都随之结束。
有很多时候人们同情那个最先被看到的人,却忘记了另一个的家庭也许从此失去了孩子、失去亲人、甚至合理索赔也不一定顺利。
因此我不接受他都这样,还要求什么。
一个人绝望是需要理解的,另一人的无辜是要被保护的,两件事情并不矛盾。
真正公正的讨论,并非是替谁挑选一个更值钱的身份,反而是承认从高处掉下的身体也可能成为一种致命的危险,并且追问这样一种危险会给路人带来的后果是谁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