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就离婚,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为妻子做出选择,其实更像是将压力与代价一股脑地推给她。
因为婚姻的前提是必须生孩子,所以这段婚姻需要重新衡量一下。
真要离婚,也没有天塌下来的事情。
她们娘俩能租房子,也能和别人合租,住团结户也可以。
住的问题,并不一定比继续被只认为儿子的男人掌控更难以解决。
怕离婚丢脸,归根结底还是看别人的眼光太重了。
都什么时代了,离开这直男癌巨婴,对她们没有好处。
这里最令人不舒服的是,不只是他执著于儿子,而是他将自己的执著包装成全家任务。
妻子需要迁就,母亲需要继续照顾,所有人都要围绕着他的愿望。
这是成年人吗?
更怪的是,母亲五十岁了,还被默认继续做老妈子,好像她的生命只能用来照顾别人。
但她不用把一生都花在忙活儿子和一家人身上。
她可以过自己的生活,可以选择黄昏恋,也可以先等一等,然后抱着外孙也有事做。
关键不是她是选择恋爱,还是等着抱外孙,而是她终于可以将自己当作一个人,而不是随时随地做家务的机器。

因此,不要将“离婚丢脸”说成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真正可惜的是,不是一个女子离开了强迫她生孩子的男人,而是成年人将妻子和母亲当作满足自己的愿望工具。
再看这个爸爸,就会发现,他和前些日子那个因为生女儿晦气而被很多人议论的男人,其实是一样的人。
只是,一个中年版,一个老年版。
他们都认为孩子的性别是家庭价值的体现,也认为女性应该配合、忍耐和收拾残局。
问题是,这对父母才五十岁,是七十年代的出生人。
他们生于红旗下,长于改革开放春风中,并非没有接触到男女平等观念。
事实上,男女平等的观念,在爷爷奶奶这一代人的观念中已经深入了。
那为何还执着于必须要生儿子呢?
答案不复杂,因为他们都是既得利益的人。
当一个规则长期使自己受益的时候,人们就容易将这个规则视为理所当然。
于是,儿子可以优先生,妻子可以要求继续生,母亲可以请求继续照料,谁提出异议,谁反倒像不懂事。
其实说白了,他们并不是不懂得男女应当平等,而是不愿意当平等真正落在自己身上时,放弃手中的便利。
因此,妻子无需为他的偏执付出代价,母亲也无权继续做老妈。
离开也好,重新安排住所也罢,至少是她们的生活。
一个男人只要愿意将婚姻建立于生儿子之上,就不必要求所有人为他的选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