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当然不是故意的,这一点可以肯定,也没有必要将她们想成是心怀恶意的。
但是没有故意,并不代表没有责任,也不代表对宝宝的死亡没有意义。
在这件事情中,她们是对宝宝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的,这个判断也是可以接受的,不必因为她们是亲人而逼迫自己改变事实。
人最容易被卡住的地方,往往并非是事情本身,而是在事情发生后,心里不断地拉扯。
一方面知道她们是故意的,另一方面又知道,如果没有这些无意的失误,也许不会走这一步。
这两个想法可以并存,不矛盾。
你能理解她们并不是故意的,也可以为她们的责任而难过,甚至不能接受。
只是,至亲之间的问题,追责是不可能的。
并非是由于责任不重要,也不是由于宝宝的离去能够被轻轻地带过,而是由于至亲之间的牵扯太过深厚,很多事情一旦推向追责的那一步,并不一定会使已发生的事情发生改变
事情发生了,无法挽回。
该得到的已失去,该留下的痛不会因反复追问而自行消失。
因此,不要让自己一直陷入“如果当时如何”“为什么会是这样”之中。
这些想法可以出现,但是不要把剩下的日子交给他们。
你也不必急于决定,是原谅,还是憎恨;是继续说恩情,还是完全算仇恨。

不要想什么恩仇怨恨,也不要把自己逼到原谅或憎恨的问题上。
心里难受了就承认难受了,心里暂时不能原谅,也不必装作已经原谅了。
同样,心中还有一丝亲情,也不必为宝宝的离去而强迫自己将所有的感情都变成恨。
跟随自己心情走,并非任性,也非逃避责任,而是不要再以他人的标准来评判自己。
好与不好,都在你的一念中。
你要靠近的话,就靠近一点,你想要保持距离的话就保留距离。
心情好时,可以做孝女,烦躁时也可爱搭理。
这不是让谁交作业,也不是证明自己多懂事。
主打是让自己顺遂,让自己在无法挽回的情况下,至少还有一点选择如何生活的余地可以。
至亲关系可继续,也可疏远,具体到何种程度,无需旁人代为决定。
别人能评价你,但无需代替你承担这份失落。
你也无需为维护所谓恩情而否认自身委屈,更无需为证明自身记得宝宝而将自身永远困于痛苦之中。
放过自己,不代表替谁辩解,也不代表这件事情不重要。
只是承认了责任之后,不要让追责成为第二层的枷锁。
能怎么过,就怎么过;能让自己顺利些,就先顺利些。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