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至少不能因公婆要求到某种程度而把孩子留给公婆。
这个事情表面上看是解决了一套房,几套房子,实际上是在将一个小孩放进一个大人的屈服中。
一旦选择开始,后面的抱怨与亏欠,很有可能没有人能够真正接受。
你不是想生,是公婆不断的要求,甚至要求到一定程度,你才想要生。
这样的情况下,婆婆心里就会有怨气。
想一想,你有时需要别人帮助,需要达到一定程度,对方才愿意帮助你,你的感谢也会减少。
同样道理,公婆得这孩子,不一定只有感激,也许夹杂着一句未说出的话语:我们做到了这个程度,你才会愿意生孩子。
这样的情绪,不一定停留在大人的身上,最终会反馈给孩子。
孩子的调皮,任性,或者仅仅是没有满足长辈期望的时候,谁能确保婆婆不说出口:“你妈妈当年如果不是为那几个房子而生的话,是不会生的,你得听话,争气!”
这话对于大人而言或许只是一句口头禅,对于孩子而言,却可能成为他了解自己的一柄刀。
你无法确定,孩子是否会将这句话理解为:我并非是被期望着来到此家的,而是由房子所换来的
一个有孩子的人,你的日子一定会受影响的。
孩子会不会想到你?
这孩子丧失了父母,而你另一孩子却有了一个完全的家庭,你觉得孩子会恨你么?
他心理是否能够阳光明媚,也难以轻易答复。
孩子并不是做了就消失了的结果,他长大了,理解了,追问了。
你说你很软弱,但软弱有时却会让你更难以结束。
在此时停止妊娠,至少是为以后自己减少了许多烦恼。
等到婆婆带着这个可怜的孩子过来看你,你会不会见到?
让孩子抱住你的腿让你不要离开,你走吗?
这些并不是一个“我坚定”能够轻易解决的事情。
更糟糕的是,如果你因为软弱妥协,内心又一直觉得自己是受房子逼迫留下这孩子的,那么恨意不一定是对公婆的,也可能会转嫁给孩子。
孩子不参加大人谈判,却要承担谈判结果的责任。
既然看到了这个因果链,那就不要再开始了。
怀孕2个月,仅仅是个胚胎,不是法律上的一个人。
为了一个胚胎而耽误了自己一生,本来就不是轻松的选择。
但这并非利己。
婆婆为了儿子,想让你有孩子,你为了后半辈子的幸福,想要停止妊娠,这两个事情其实都是为自己着想。
人性常常是这样的,大家都说为孩子,其实每一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公婆维护着他们的家庭计划,你保护着自己未来的人生,没有谁是天生的高尚者,也没有天生亏欠者。
真正要想明白的是,你是否愿意去承担留在孩子身后的日子,以及是否能不将这种妥协转化为孩子一辈子要承担的仇恨。
不要让房子为你选择生孩子,也不让孩子为大人做出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