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见过婆婆,我的老公在认识我前就死了,她的病历长达十几年,公公竭尽全力治疗、照料她,最后还是离开了。
半年后,朋友介绍给公公一位阿姨,两人开始交往,在那个时期里,我认识到了我的老公,并且和他谈了恋爱,公公与阿姨的领证时间比我们还早。
那时候我一句话也没说,因为我只是个还没有结婚的媳妇,征询意见也没有到我的头上。
心里自然是没有什么想法的,想法嘛,和大家都一样,多少会感觉这件事来得很快,另一方面心疼我的老公,也认为他是够豁达的。
后来的事情可以说一句话,结婚不到两年,老公中风死了,他们离婚了,十年后老公去世了。
我之前并不一定真正懂得公公为何这么快就离婚了,后来才渐渐懂得,逝者已逝,生者仍需前行
别人是看客,自己是走路人,走的累不累,痛不痛,别人不知道,或者说,知道也没有用处,路还是要自己走的,旁人不会因你累而背起你走。
因此,丧偶后愿意结婚,并不代表薄情,也并不意味着否定了曾经的婚姻关系。
他并非忘记妻子,也并非将十几年来的病痛与陪伴全部抹去,只是他还需要活着,生活也不会因一个人的离开而永远停留在原处。
要是他们再婚之后,能够安安稳稳地度过十几年的好日子,再遇到这样的困难,或许就会拥有更多感情的基础。
或许,我想说的是,许多事情无法倒推,也没有人能确保另一个选择一定会好。
但是至少,一个伴侣和儿子和女儿,承担的不是同样的陪同。
公公死了十年,儿子找到了医院,请护士二十四个小时照看,一周看两三次,已尽全力了。
看护与医疗都能够用钱来解决,并且也很幸运的解决了,但是精神的寄托并非仅仅依靠儿子和女儿就能够完成的。
孩子有上班的日子,也有带孩子的夜晚,老人在病房中一个接着一个地熬着,这并不是是不孝顺,也并非是不够努力,而是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生活以及无法推卸的责任
钱可以买到照顾、解决了医疗问题,但不一定可以填补一个人躺在床上的孤单。
公公离世对他而言是真正的解脱,但如果当年有一个伴侣,很多时候也许不同。
子女尽心照料父母已是很大的责任,但是儿女无法代替伴侣,病床上的陪伴也并非一张照顾安排表可以代替的。
这事让我知道,别人可以批评一个人结婚太快,但无需为他承受长久的孤独,也无须为他走完这一段路程。
真正面临病痛,衰老以及余生的是自己,因此选择如何生活,也应该由自己来承担和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