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对于一个人来说,或许并不是很多人所想象的那么大,亲情更多的是通过长期的相处以及后天培养的。
这话听起来很刺耳,但是并不难懂。
许多亲生父母也反目成仇,甚至指手画脚。
当然,到这个时候,很多人都会开除他们的人籍,你开心就行。
但问题是,为什么大家谈论男女感情都可以客观地表示不能强求,为何一遇到亲情,就突然改变了标准。
一个拐走,很早就不跟亲生父母在一起的孩子,为什么要马上对他们有感情呢?
血缘说明了生物学的联系,但不能自动产生共同的记忆,也不可凭空创造信任,依赖与亲近。
亲情并不是一张血缘上的凭证,也不是别人为你盖章后,就必须立刻生效的感情。
孩子并没有选择被拐走,也没有和亲生的父母长时间分开。
所以当他最终回到所谓亲生家庭的时候,要求他立即认亲、立即感动、立刻补回多年的缺失关系,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这些事情真正暴露出来的是一个许多人不愿承认的事实:亲情并非仅仅依靠血缘维系的。
这个结论几乎颠覆了很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传统观念,因此很多人打孩子不一定是在考虑孩子自己。
他们似乎在维护自身的世界观,维护那种“只要是自己亲生的,就应当相亲相爱的想法。”
孩子是否受伤,能否适应,是否愿意靠近,反倒被放在了后面了。
归根结底,他们在乎的或许并不是这孩子过得如何,而是这故事是否能让自己内心舒适。
也有人认为这种质疑是为人贩子辩解,这当然不对。
我赞成加重对人贩子的处罚,甚至同意让购买人口的承担刑责。
追究责任要追究,不能因讨论孩子感受而将罪责混淆在一起。
但是另外一个问题是:如果相关人相互包庇,反而使打拐更困难,怎么办呢?
很多人都不是真的要面对这个问题,因为真正的解决它很难,也不一定马上满足围观的正义。
因此,要一个被拐的孩子认亲,有时仅仅是为了使旁观者有一种道德完整的感觉。
大家期盼看到团圆,期盼孩子哭着钻进亲生的父母怀里,期望所有的缺失被一次相认抹平。
可是人的感情并非剧情安排,失去的关系也不会因血缘而重新补上。
认不认,靠不靠近,需要多长时间都要看孩子的感受了。
血缘可承认,关系只能渐渐建立,不能用舆论强制催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