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花式地被拐过了一次,只是那时候太小了,自己没有印象,全是父母之后给我讲的故事。
在我们的家附近,五十米之内就有派出所,一百米之外还有县的公安局。按照这样的距离来看,家里人是怎么也想不到的,孩子会被这个地方给抱走的。
我被丢了之后,全家人都出动起来了。爸爸、爷爷、叔叔、大爷,反正一大家亲戚,能找到的基本上都找到了。
有人告诉菜贩子,孩子是由一个男人抱走的,时间大约是上午十一点左右的。
结果下午三时多,我又被带回来了,手里还握着零食与香蕉。”
送我归来的人说,他看到小朋友独自在外面,怀疑他走丢了,所以才将他抱起来,希望帮他找家长帮忙。
这种说法听起来不复杂,甚至还像是热心人做的事情,但是问题也在这儿。
孩子是否走丢了,与陌生人是否可以直接抱走孩子本身就是两个问题。
特别是我家离开派出所以及县公安机关都不远,如果真的想要找家长的话,可以将孩子送往附近的公安局,或在原地询问周围人,而非抱孩子离去。
当然,这些是事后在家人位置上的复盘,那个男人当时是怎么想的,没有人能够告诉他。
但是他把我带回来后,还说了很多话,最后大概是为了方便给部队赠送一个锦旗。
之后才知道,他是回来探亲的,本来想立功,但是没有时间,所以把我这个事情硬是拿出来立功了。
这其中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并非他没有将孩子送往派出所,而是他将自己所做出的选择,包装成一个值得称赞的善举

孩子被丢了一会儿,家里人一定急的团团转,他却在把孩子送回来之后,暗示自己最好送上一面旗子。
这不是简单的热心与不热心,而是将别人慌乱当作自己获取认可的契机。
我爸说的很直白,我们家紧挨派出所、公安局,你去哪里找家长?
其实这句话已经说透了事情。
如果是为孩子的安全,附近有更好的求助途径,不必抱孩子转一圈,最后把自己当成解决了问题的那个人。
我爸不理他,锦旗也没送。
如果我处于家人的角度,应该也不会去送孩子,因为孩子被人带走本身就足以让人害怕。
后来生活正常了,因为我也只丢了一天。
但是对于家庭而言,结果的平安并不意味着过程可以轻易地被带走。
因为我没有那时候的记忆,所以说不上是亲身的创伤,真正记住这件事情的是很多到处找我的人。
这事留在后来,反倒成了一个很荒唐的家庭话题:孩子抱走了,送回来的时候对方还在等着一个锦旗;
人有的时候是这样的,做了一件事情,就急于将自己置于“好人’的位置。
至于他为什么会受到这么大的惊吓,走了这么多弯路,似乎都在他的算计范围之内。
因此这一次的经历最应该铭记的,并非是我手中的零食,香蕉,也不是最后没有送给我的锦旗,而是一种简单的判断:帮忙是可以的,但是不要将别人危险与慌乱当作自己的邀功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