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非常极端的案例,但是极端事情之所以令人震惊,正是由于它告诉我们,教育儿童不能仅仅只有情绪和奖惩。
虎毒无食子,这个时代,尤其是我们的父母,极端到逼死孩子的例子并不少见。
可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确实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前些日子媒体曾报道过,一个母亲当面打了孩子一耳光,孩子跳了下来,当场死了。
妈妈在现场崩溃了,悲痛不已。
这种结果,对孩子而言是无法弥补的伤害,对父母而言也是一辈子绕不开的遗憾。
事件发生后,这个父母一定后悔,也可能反思一下自己为何失控了。
但是问题是,后悔与反思都发生于悲剧后,已无法带回失去孩子。
所以,教孩子并不是不可以管,而是要注意方法和技巧。
教育不能用羞辱、暴怒、更不能将一时的怒气发泄在孩子头上。
许多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总是认为打一个巴掌骂几句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孩子的压力不一定如大人所想的那般轻。
大人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孩子也许会记得那一刻。
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走向极端,也并非说父母教育孩子就必然有错误。
真正要警觉的是,有些人将教育当作发泄,将权力当作伤害孩儿的资格来看待。

小孩子年龄小,没有反抗与保护的能力,父母更应当自律,更应该懂得尺度。
如果没有最基本克制,所谓的为了孩子好,很容易成为伤害孩子的东西。
社会中也有一些父母有虐待孩子的行为,并因此产生了悲惨的结果。
这种父母如果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必然会遭受法律的惩罚。
凡是可以长时间伤害孩子的人,基本上都是非常不自律、也没有任何的责任心。
他们并不是不明白孩子为什么会痛,而是将自己情绪控制欲暴力置于孩子安全尊严上。
等到被制裁、失去自由、被人唾弃、面临这些结果的时候,他们一定也会后悔不已。
而这些人是否有真正的反省,还取决于他们受惩罚的程度,以及他们愿意接受自己所造成的损失。
对于伤害孩子的罪犯,绝不能无理取闹。
法律惩罚并非是为了消除旁观者们的愤怒,而是将责任推到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头上,同时也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况再出现。
能够伤害到子女这样的人,基本上已经丧失了天性,不值得理解。
同情无法代替责任,也无法将受害者的痛苦轻描淡写地说成一件家务。
任何事情都存在因果关系,当父母的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社会也应该共同捍卫公序良俗。
教育儿童需要界限,惩罚也需有界限。
不要等悲剧结束后,才想到方法方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