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这是小区十几年前的事。
父亲貌不惊人,承包了一家效益良好的小工厂,朋友众多。
母亲长得很高,漂亮,看人总是笑嘻嘻的,性格很和善。
他们有一个女儿,大概十四岁,学习也不错,一家人,在外人眼里是幸福和睦的。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忽然得了癌症,爸爸妈妈把所有的钱都给她治病了。
病情并未好转,但药费却越发增加,父亲先将厂子变卖,又将亲戚朋友又借了一遍,最终只能想到了卖掉房子。
有人劝说他,孩子或许救不回来了,至少把自己的房子留下来,还能守住一个家庭。
可是,谁要是这样劝说,他就和谁急,最终还是卖掉了农村的老房子,凑了几万块钱去交医药费用。
可惜的是女儿最后没有救回。
夫妻二人当时都已经四十二岁了,中年的时候丧失了女儿,悲伤并非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
有的人会想,要是当时的医疗条件比较好,赶快收拾好心情再要个孩子,或许日子还可以重新过下去。
可是房子卖掉了,治病的时候借下来的外债也要还,两人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
更令人烦恼的是,在给孩子治疗的那段时间里,他们原本就是互相忍受的,孩子一离开,连维护表面的和平理由也没有了。
过去积攒下来的委屈,怨言,以及丧女的痛苦,最后都撒在对方身上了,夫妻之间的关系彻底变得冰冷起来。
父亲之后找到了一家包吃包住工厂,而母亲则住在亲戚朋友的家里,最后给别人做了一份住家保姆工作。

过去了十几年,房价上涨,再购买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两人从此再也没有生活在一起了。
但他们一直没有离婚,私下是否有各自找他人,外人不知道。
由于这种情况,民政部门为他们办理低保,他们也享有失独抚恤。
在各自生活十多年之后,女方于六十岁左右突然提出了离婚,据说是为了获取某项政策,先办理了一个假的离婚。
男方同意,但争执不休,最终还是离婚了,所谓的假离婚证件却真的。
离婚后,女方被查到名下有一辆车,她解释称车是朋友悬挂在自己的名下,车已报废,朋友也失踪了。
不过按照政策,低保仍然被取消。
她在这些年来一直依靠做保姆来维持生活,没有缴纳过保险,退休之后每个月只能够拿到两百来块钱的养老补贴,再加上失独的待遇,生活过得十分拮据。
六十岁以后,再漂亮也是满脸皱纹的,做不到保姆,只好跟着朋友去吃斋念佛。四处漂泊着。
男方一开始不愿意去离婚,之后也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六十岁之后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到退休金了。
他依然是当地的社员,在农村的土地改革之后又分到一笔钱,他手里有了一些钱,底气也稍微足了那么一些。
亲戚和朋友介绍给他一位东北女子,两人租了一间小房子,渐渐过起养老的生活。
从此一家变成两家。
我们往往会感叹,倘若女儿没有发病,若有钱来治病,倘无卖房子,若无离婚,那么也许结局将会完全不一样。
但人生最痛苦的地方就是这里,事件一环接着一环,到了后来,已没有哪一个步骤可以单独地抽出来重新来。
这世界上,总是没有如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