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爱孩子是对的,想要生孩子也是错的,失独了也是可以的。
这些希望本身,没有人可以轻易否认。
但是愿望是可以理解的,身体的风险不会因愿望真实而自动消逝。
67岁的时候生产,的确是一个巨大的危险。
这一判断并非是针对于老太太本人而言,也并不是说年纪大了的女性不应该要孩子,而是要医院首先考虑到孕妇身体是否能忍受。
怀孕期间高血压成为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而老太太血压已达178。
仅仅看这一点,医院提出引产,并非冷漠,也非简单阻止她达成愿望。
国内并没有出现失独高龄的产妇生孩子的现象。
但是有过这样的个案,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也不能用别人的成果来替眼前的这位老者承担责任。
在老人家这样的情况下,家属要理解医生的担忧。
医院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至少是在为孕妇保护身体、避免风险的同时,在尽可能地避开可以预料的危险。
问题在于,这个年纪还是会有问题的。
要是真出了严重的后果,孕妇家属会放弃追究责任?

许多人在面临风险未达到自身的时候,会认为医生是否过于保守,认为只要是有一线的可能,就应当继续下去。
但是如果结果坏了,质问常常会变成,既知危险,为何当初没阻拦。
因此,医院面临的永远不仅仅是一个问题,而是想不想要生。
它还面临血压178,高龄,早孕,以及以后可能的身体危险。
医生既要回答家属的期望,又要对患者的可能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这并非是劝生,也并非劝不生,而是将一个残酷却必须面临的事实展现出来:愿望是个人的,风险是由身体来承担的。
据说前几天,北京妇幼向全市的产科人员通报,说这个患者是早孕,高龄,高血压,血压增高,很危险的。
由于病人留下来的联系电话不能接通,也没有确切的地址,通报称各单位要是接到这个病人,立即报告。
不久后,妇幼部门又一次对全市进行通报,之后找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但是仍然无法联系到患者,地址也无法找到。
社区和妇幼都在追问,但是还是找不到。
看到此处,很多人仅仅关注“67岁能否再生”,更应该关注医院为何反复找寻。
这并非是将老人当作一个必须被管理着的对象,而是既已判断出存在极为危险的状况,就不可以看到患者失去联系。
医院提倡引产,以及后续找患者,其实都是在避免可能的致命危险。
懂得这一点,才算是真正懂得了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