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究竟归属于女性,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多人的第一个反应还是会讨论子女是否该同意,但是却忘记了先问问自己,59岁女人是否为女性。
答案是很明显的,她当然是个独立女性,不可以因为她已是母亲或者她的年龄有了变化,把她作为个人决定权一起拿走。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亲情,也存在牵连,但是亲情与牵连不应该自动成为子女为父母做出决定的借口。
父母在考虑孩子的时候可以参照孩子意见而不发生,这里的重点在于参考,而并非是孩子直接做出决定。
孩子能够表达担心,可以说出自己的意见,也可以摆出现实的顾虑,但是这些意见终究应该回归父母自己,由父母来判断是否能够接受。
父母如果将孩子的情况看得更为严重,认为不生是一个更为合适的抉择,那么可以不生。
这是一个自主的决定,而非因为子女一开口,父母就由独立的人转变成只能听从命令的人。
但是父母考虑到自己身后的事情多一些,情况就有了另外一面。
他们能够选择自己选择去生孩子,因为这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不能仅仅因为子女的不愿意,又或者子女认为这件事情会给自己造成压力,就全部否定父母选择。
这里最易混淆的是,大家常常将父母对儿女的责任与父母作为一个独立个人的权利,掺杂在一起。
父母抚养子女,不代表子女能够在父母大了之后,全面地掌管父母的生活。

与此同时,子女说出意见,也并不代表着子女没有份量,更不意味着父母能够完全不顾及子女的感觉。
两边都需要被看到,但是被看见不代表被对方替代。
因此,这件事情不能简单的归结为是子女同意或者不同意,而不能只是看谁更有说话权。
真正要分清楚的是父母在做这个选择的时候,是在更多地考虑孩子还是更多的考虑自己的后事。
父母主要看孩子,可参考孩子的意见不发生。
父母如果主要考虑的是自己想法以及身后的事情,也可以自己做主生。
这两个选择都需要父母自己来承担和确定,子女能够参与讨论但是不能直接拿走父母的决策。
说到底把自己当作一个独立的人的同时也请将父母当成一个一个的人。
不要只是在需要爸爸妈妈理解你的时候,说自己是独立的,轮到爸爸做出重要的选择时,他们又把他们看成是自己的父亲。
父母第一个是父母,不过在成为爸爸妈妈之前他们也是个完整人。
子女是可以有所意见的,父母也是有所决定的,亲情是需要互相考虑的,但不应该是单方面的替别人做主。
这件事情没有必要说谁必须要听谁的,而最基本的一个判断,就是生不生,可不能仅仅由子女代替父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