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所做出的判断,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也因此而显得特别的封闭。她会不由自主地觉得,所有的人的行为方式,都是和她和她的家人一样的。
在她的眼里,自己是没有问题的,女儿也不是问题。既然事情涉及到了死者,那么就应该把死者为大摆出来,接着再往下解释一遍,直到她和女儿洗白为止为止。
这并非是临时的辩解,是一套已在她脑海里自洽的思路。
她认为,捐款本身就是应当做的事情,钱也的确用在了女儿身上。
可是在她的眼里,用钱去帮女儿,还是用钱强行去替女儿洗脸,似乎不是两件必须分开的事。
她甚至认为,黑白两条道路都要清洗,而清洗这件事情,当然也要用钱。
问题在于,这些钱到底该怎么公开,她自己也很难说清。
所以直接将她归结为特别爱钱,我觉得不一定准确。
钱都搞了这么多,要是她仅仅只是单纯地爱钱,按照这个逻辑早就应该消失,找个地下钱庄转出去,自己享受了。
但她并没有描述为这样的人,至少事情表现出来的关键,不仅仅是钱。

钱在她的手中更像是一个工具,她是她处理女儿的问题,也是她接着为女儿解释,替女儿遮遮掩掩,替她证明自己没有错误。
她在乎的不是钱到底能不能让她过得更舒适,而是钱是否能够继续服务她认为的那件事情。
这将问题引向更难受的层面。
某种意义上,她的确是爱她的女儿的,但是这种爱变了模样。
一个正常的爱应该允许某个人承认自己的问题承认错误承认事实的本来面目。
她的爱不接受,她不能忍受女儿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更不能承认女儿的一些行为是保留下来的。
于是,为女儿洗白了,从一次次的辩解,渐渐地成为了她一生都在坚守的信仰之一。
到了这个时候,别人再用钱来解释她,也许解释不完全了。
她不一定是为了钱自己,也未必想要从中得到些什么。
她似乎将钱、捐款以及各种说法都纳入到为女儿洗白之中。
只要她觉得女儿没问题,那钱花在什么地方、怎么说,怎么公布都会被她认为是必须要完成的。
这并非是爱钱,只是爱女儿,爱到没有边界,最终连事实自己,都只能为这份爱而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