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有些人只要看到一个妈妈失去了自己的女儿,便会不自觉地把她放置到“只能去同情,不能去质疑”的地方。
女儿死了当然是一桩沉重的事情,但是沉重地遭遇,与一个人之后做过什么并不是一件事情。
不能因她失去女儿,就自动解释她的所有行为。
争议的最早一层,就是她明明有一个儿子,却一遍又一遍地说死去的女儿是她的独生女儿。
如此一来,公众就会更加的同情她,也会让不少人觉得她承受的只是唯一的孩子离世。
倘若一个人知道事实不是这样,却依然用这样的说法来博取关注的话,公众所质疑的不仅仅是表达的方式,还有她是否把自己的痛苦变成了能够控制舆论的手段。
还有钱问题。
她明明能够借贷给他人九十万,却对外宣称自己没钱打官司,然后又在网上发起了众筹,并从中赚取了大笔钱财。
这里面的矛盾并不难看出。
一个人是否可以借出9十万元,与她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来打官司,并不完全一样,但是她有没有说清楚真实财务状况,是另外一个问题。
公众在不完整或失真信息下捐款,有权知道是否被误导。
更让人难以忽视的是她发布的照片的做事。
她将去世女儿的手机照片发到了网上,照片中有女儿在生前和刘鑫以及另外一位朋友合影,却给女儿加了码。

后来,这张照片受到咪蒙的引用,带来了刘鑫死后和朋友们吃海底捞这样的大节奏,也引起了网络上一大批的人对刘鑫网暴。
她又转了咪蒙的那篇文章,但是对后面所产生的影响毫无察觉。
咪蒙的败诉已经结束了,她依然是大家的伟大妈妈。
问题也因此变得更为直接了:失去了女儿,是不是就可以去欺骗大众甚至不为自己所推动的舆论承担责任?
答案如果是可以的话,那么公众所讨论的不会再是事实与责任了,而是到底谁更值得被同情。
林生斌确实失去妻女。
相对而言,他只是瞒着一些事实而已,甚至于没有主动去带节奏,但是他收到的却是无数谩骂。
而在江秋莲这里,即使有的人告诉大家,你们也许被她欺骗了,但仍然有人会说,我是被她骗了的我很高兴。
这句话似乎在维护一名受害者,但是却将事实本身置于感情之后。
我不同情同情也不同意帮助一个丧失女儿的妈妈。
但同情并不能代替判断,也不能成为骗取公众的罪证。
后来遇到类似的事情,最起码得分开两件事情:一个人遇到了什么,与这个人之后做了什麼。
前者需要被看到,后者也需要追问。
只有如此,才不会由于悲痛是真实的,而默认所有的说法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