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并非我们年龄的,而是我们上两届的那位女同学。我也是经过多方的打听,才了解到事情的大概经过。
这位女同学下面简称L,是学校语文老师和班主任女儿,那个老师当时是教两个班的,他们正在读九上,离中考还大半年的时间。
事发后,我们班由于特殊原因正在上网课,只听到网线的另一端的几学生接到了教导主任打来的电话,在短暂的急促的交谈后,就让我们上自习,剩余的大半课也没有回来。
之后,我们语文老师以及隔壁班的老师,被安排到跨年级教L母亲的那两个班,此时大家才发现事情不对劲。
经过查询才知道,L从楼上掉下来了,母亲回到家休假了。
我又告诉朋友z,确认消息, z和l是同年级的,他表示老师不允许他们向外面传播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一些不怎么知道的。
l本来就不在这个学校,她的母亲看到她在原来学校有喜欢的人了,就安排她转过来,母女在一所学校也便于母亲监视。
但母亲并不知道,L来到这里后,还是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并且是双向的暗恋。
z查看l的qq空间发现,她母亲曾经锁进她的手机,禁止她用,秋游的时候本来同意她带着手机出门的,但是又因为没有钥匙,使得l只好放弃了手机。
这些看起来琐碎的把控叠加在一起,到最后成为压垮她的物件。

那日,l由于支原体的肺炎已经非常不舒服,与母亲商量是否可以请假,但是却遭到了直接的拒绝,并且还被要求接着刷几张一样的卷子。
两人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然后L从十楼坠下。
Z的弟弟正好看到一个很大的物件从楼上掉了下来,他跑到楼下才惊恐的发现那是L,z说弟弟那时甚至不能形容自己恐慌。
l暗恋对象知道消息后,QQ空间上写下了充满悔恨与自责的话语,认为如果自己能早点表白,结果会不会不同。
而l的妈妈休息了两周之后,又照例回到了学校里教书。
因此,问题不仅仅是她是否可以继续站在讲台上,更是一个将控制当作教育的人是否有反思自己。
老师的责任当然不仅仅在黑板上说知识,还要理解学生,尊重学生。至少不可以把孩子当作必须被管理和塑造的对象来看待。
但是将一个人的去世简单地归结为某个人,也不一定是足够严谨的,而真正需要去追问的是长期的控制,否定以及压迫,为何没有被其他人及时看到。
L很可怜她的喜欢,手机,请假,本来都不应该是需要争抢的。
她暗恋的对象也遭受到了失去以及自责,双方的喜欢并没有结束,留下来的人却需要慢慢去面对这份不可弥补的遗憾。
当一个孩子处于最为无助的状态的时候,并不仅仅是身旁没有人能够理解,也有可能她已经不清楚还能够向谁求助了。
当一个人被看到的时候,无需先用极端方式来证明自己是多么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