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的可能性是留下来的人重新生活,并且愿意照料老人和孩子,但是从我接触的情况来看,我对于这个结果较为悲观。
我本人做过法律工作,处理过很多离婚、工伤以及人身损害的案件,见多了,反而不敢对配偶有期待。说直白一点,对方能为自己的孩子承担责任就已经很不错了。
以交通事故的死亡案例为例,如果男方死亡,女方一般会与男方父母商议,除判给男方的父母扶养费外,其他的除死亡赔偿金外的其他赔偿均留给孩子,由女方代为管理。
女方,尤其在农村家庭当中,往往会在一两年之内再婚,这并非歧视,而是我依据经手案件所看到的结果而作出的判断
反之,如果死去的是女方,男方的操作通常也是一样的,我觉得这也是人的常情吧。
但是差别也是在这里,孩子如果跟随母亲,即使母亲后来结婚了,我仍然可以隔三差五地看到她发给孩子的动态,得了奖状,准备升学,看来孩子至少还行。
若母亲去世,孩子交由男方照顾,现实常常是爷爷奶奶或姑姑在养的,父亲能够按时给钱也算是不错的,有的甚至是连抚养费都不给,孩子就被扔给老人随意养。
有人或许会问,一百多万赔偿金去哪里了。
我看过一次,死者丈夫、父母及孩子一同到法院签署收款帐户确认书,由于当时要求全体继承人签字。
死者的丈夫带着新的人来了,新的车子也付了首付,等着用赔偿金开始新生活。
死者父母认为反正还有个儿子,女儿可以让他们拿一点钱就够了。
而那个孩子,只是孤零零的站在一旁,一个四五岁孩子,在人头攒动的立案大厅中无人牵挂也无人在意。
他的亲人都高兴地领取了母亲留下来的赔偿金,计划以后的日子,现场几乎没有悲伤。
孩子当时或许还不知道母亲死亡意味着什么,但在以后的十几年中,他会慢慢体会到这件事情。
所以我不愿意将这种事情简单地解释为男人薄情,或者女人更加有责任心,真正残忍的是,很多家庭将孩子照顾责任与赔偿金分配混淆在一起。
配偶重生本身不一定错,老人得到依法应当的钱也未必错,但是孩子不能仅仅在签名、领钱、分配遗产时看到。
如果留下来的是母亲,孩子往往还可以继续活在她的生活中,如果留着的是父亲,照顾的责任更容易被转给老人。
这并不是说每一个男人都是这样的,也并不是每一个母亲都可以照顾好孩子,而是从案件中不断出现的结果来看,父亲死后,母亲常被迫共同承担孩子与老人的生活,母亲去世后,老人更易成真托底者。
至于孩子是否能被好好照顾,不仅要看谁拿到赔偿金,还要看谁每天都陪着他,谁愿意把他生活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