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别人48岁还想要生孩子,无论她是富有或贫穷,我也支持她。
这件事情对于我来说,关键之处并不在于她拥有多少钱财,也并非她是否能够承受别人眼中的压力。而是是否存在生命本身就是她自身的一种自由。
她愿意活下去,那是她给自己的人生选择。
既然她自己的决定,就不应该因为我自己不想生孩子,而替她做出决定。
为什么我没有意见?
由于孩子是她的,而不是给我的。
孩子,也是她养的,不是我养的。
她是否要生,与我的生活没有直接的关系。
我既不需要为她坐月子也不用为她负责养孩子,所以我无理由指手划脚。
简单来说,她过着她的生活,我过着自己的人生,相互尊重就好。
所以,他人48岁想要生孩子的时候,我是可以支持的。
这样的支持并不意味着我要替她负责后果,也并不代表着我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如此选择。
我只是说,别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人生。
她想要生,是他的事。
她不想活,也是她自己的事。
如果这个选择属于她自己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因为年纪到了某一个阶段,又或者别人认为不合适,而被直接予以否定。
但是事情换成了我自己,完全不同了。
如果让我48岁的时候生孩子,我坚决反对。

并非是我反对他人,而是,我不愿意将这件事情放到自己的身上。
我不知道更年期了,还要去生孩子,坐月子,养孩子?
光想这些事要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我觉得要我的命了。
两种态度是不矛盾的。
支持他人的选择,并不意味着自己必须去做。
尊重他人想要生,也不代表自己就要生。
许多人喜欢将这两件事掺和在一起,似乎你认可他人,就应当接受一样的安排;你拒绝了自己的生命,就不能够支持他人。
其实没有。
一个人能够真心地支持别人在48岁的时候生孩子,并且还清楚地表示,我自己是不愿意的。
这并非是双标,它是将他人的人生与自身的身体分离开来。
他人的选择我能够尊重。
自己的决定,我也可以拒绝。
对于我而言,生孩子并非是一句轻而易举的想不想的话,而是以后需要面对的坐月子,养孩子,以及长期的生活安排。
既然责任最终落到自己的身上,我自然要按照我的意愿来做。
所以,我的结论总是很简单的。
别人想要生孩子,我支持。因为那是别人的自由,我生的孩子不是给我的,也不是让我去养。
换成我的自己,我是坚决不会生孩子的,因为我是不想进入更年期了,还要生个孩子,坐月子养育孩子。
支持他人是尊重他人的生活。
不拒绝自己是对自己生活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