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老年人面临的难题,一般不仅仅是遗产如何处理,而是晚年应该由谁照顾,事情由谁来安排,还有自己是否能够提前说清这些问题。
没有可信任的人晚年生活与身后安排容易相互牵连,最终变成一团难以理顺的事情。
因此,第一步并不是急于谈财产,先找到愿照顾自己,也值得自信的人。
这个人必须按照约定好自己,这样自己晚年的生活才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划。
遗产扶养协议的解决方式是照顾与遗产之间约定的关系。
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合同,约定受遗赠人照顾自己。
受遗赠人照顾好自身,财产可在自己死后给予她。
这里有一个顺序是不能弄反的,照顾就是约定里的责任,而遗产是在死后处理的,而不是提前交出财产。
对于失独老人而言,这样的安排意义不仅仅是将遗产留给哪一个人写下来,而且还将晚年生活的安全也融入到协议当中。
但仅仅依靠一份遗产扶养协议似乎还不足以覆盖所有的事情。

人到了晚年除了日常的生活照料之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医疗安排,后事处理以及遗产的处理等方面。
这些事情要是没有人来负责,要么没有事先确定由谁来承担,到了需要处理时,自己不一定有足够的时间去做。
因此,还可以给自己寻找意定的监护人,
意定的监护人是负责自己生活照料,医疗安排,后事处理,遗产处理。
一个更倾向于约定的安排照顾和遗赠,另外一个则是事先确定一个能够负责相关的人。
这两种安排一起理解就比较明白了,一方面是晚年的时候有人照顾自己,另一面是当自己需要他人来处理事情,有一个明确的人是可以去承担责任的。
当然,签订协议前,还是需要问清楚约定的内容,照顾的责任以及相关的安排,不要只听到一个大概的意思就签了字。
因为,这并非是普通口头的承诺,它关乎到晚年的生活以及遗产的处理,信任是很重要的,协议也是一样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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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件事情最重要的地方,并非是把晚年的想法想得过于悲观。而是在自己还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的时候,把希望由谁来照顾自己,哪些事情是谁来负责的,财产是如何处理的,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许多时候,事先安排并不意味着放弃了生活,而是为了给未来留下一些模糊的地方。